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章(第1页)

不远处,阴森的雪光里,那没有头颅的男子竟突然停住了,半转过身,静静站在空旷的雪地上,一动不动,似乎是在回望着韦苏二人。

韦长歌不觉胆寒,脸色变换莫定,刹那间,只觉全身的血液都结了冰,脑子里一阵昏眩,背上一层冷汗涔涔地流下来……

“他没有头……”

苏妄言脸色苍白,只觉毛骨悚然,却又像是被蛊惑了般,无法把目光从那无头尸体上挪开,就只是死死盯着那男子早已不存在了的头部,一遍一遍,不住口地喃喃着:“他没有头……他没有头……他没有头……”

韦长歌猛然回过神,听见他的话,心头一震,忙抓住他肩膀,用力摇了摇,一边紧紧盯着那没有头的男人,一边吸了口气,强笑道:“别怕,大概是什么人恶作剧,故意弄了具无头尸体来放在这里……”

声音却也是无比干涩。

苏妄言打了个寒噤,才要说话,冷不防地,突然从背后伸来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

苏妄言原本已是心神不宁,这时猛然一惊,更是惊骇欲绝!

若不是被紧紧捂住了嘴,只怕就已叫出声来!

那是一只冰冷刺骨的手——白皙而柔嫩,像江南最好的丝绸一样又细又滑,在雪色中泛着美玉般的光泽,那轻柔的动作,像是正要抚摸情人的嘴唇,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手指,似乎都带着种懒洋洋的笑意。

实在是一只绝美的手。

只是这只手,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冰冷得如同死人。

苏妄言惊骇之下猛地一颤,韦长歌察觉到了,几乎同时回头,和苏妄言一起看向身后——一个女人无声无息地伫立在两人身后。

她全身都紧紧裹在一件红色的斗篷里,只露出一张看不出年纪的脸。

鲜艳的红色,衬在一片雪白中,热烈得要烧痛人的眼睛。

女人眼瞳幽深,肤色白得几近透明,站在面前,分明就是雪肤花貌四个字。

但韦苏二人却都不禁悚然——他们两人出身名门,自负武功了得,在江湖中也早已罕有敌手,此时虽说正是心神动荡之际,但竟完全不知道这女人是什么时候到了自己身后,对两人来说,当真是前所未有的事,不由得大是骇然。

瞬间,两人脑海中都闪过滕六郎所说“红衣女鬼“的影子。

韦长歌回过神,一步跨前,挡在苏妄言身前,才要开口,那女人却把右手食指竖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转身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

苏妄言的手依然轻轻地发着抖,韦长歌看向苏妄言——平素看惯了的俊俏面容此时只是苍白,那双漂亮的眸子也因为惊惧而有些张皇——不知为何竟觉心头微微地一痛,当下不假思索,一把握住了他手。

苏妄言下意识地一挣。

但这一次,韦长歌却没有像往常般松开,韦长歌只是默不作声地注视着他,而后再一次的,紧握了他的手。

那种温度,像是在一瞬间安抚了心底的惊惧,让他不由自主,生平第一次反握了回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