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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荀子这块金子招牌,李斯刚来秦国咸阳便顺利抱上了吕不韦这条大粗腿,成为府上客卿。
在李斯看来,尊师重道是最基本的。
望着酣睡的卓草,李斯是哭笑不得。
也许,这便是天赐奇才吧!
见莲萍写的字迹颇为娟秀,不禁点头。
“你这字,写的不错。”
“都是少主教的。”
“哦?那是以何书为启蒙?《仓颉篇》?”
李斯慢条斯理的端起杯温水。
他这话纯粹是在往自己脸上贴金。
《仓颉篇》为李斯所著,乃是启蒙学篇,主要用以让稚生学字用的。
秦国有三篇文章用以启蒙,李斯这篇算是比较受欢迎的,与前周识字书《史籀篇》齐名。
在李斯看来,另外两篇的作者赵高和胡毋敬根本没法和他比。
“仓颉篇?”
“怎么?”
莲萍面露难色,摇了摇头。
“难不成是《爱历篇》。”
“也不是。”
“《博学篇》?”
“不是……”
李斯顿时就气乐了。
咋滴?
三篇都不是,难不成你卓草能创一篇出来?
“少主所传,为其自己撰写的《千字文》。”
“……”
李斯老脸涨得通红,只觉得有些火辣辣的疼。
你tm吹吧你就!
还自己撰写?
包括他编撰的《仓颉篇》,其实也是出自《史籀篇》,只是稍做更改而已。
赵高和胡毋敬的,也是大概如此。
结果倒好,卓草区区少年还是贾人,能自己编出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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