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五章 吞噬霍森家族的黑色泥沼(第2页)

连那屹立在高处的灯塔,也轰然倒塌。

享受着奢华生活的王族,拥有着大片渔场和奴隶的贵族在痛苦的哀嚎中,尽数被岩浆灼烧成为灰烬。

反而是居住在山脚下的平民和奴隶们反应了过来,带着家人立刻成群结队朝着平原荒漠的远处逃去,大部分都逃得一条性命。

“吼!”

高处的熔岩魔怪动了,火山国王驾驭着它带着少量的王族俯冲而下,想要逃离这片死亡之地。

但是这个时候地面滚滚隆起,钻地魔虫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阻拦住了他的去路。

火山国王再也维持不住威严,他状若癫狂的看着钻地魔虫问道:“你到底是谁?”

“威士?不对!”

“你不可能是威士。”

魔虫的嘴巴里发出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尊敬的火山之王啊!”

“仓皇逃窜,可不是王者应该有的姿态。”

“身为王者,在王都陷落的时候就应该和它一同逝去,这才是王应该做的事情。”

驾驭着熔岩魔怪的火山国王愣了一下,他听着这口吻,终于回忆起了面前的是谁。

“是你,赫尼尔!”

“钻地魔虫怎么会在你的手里,威士呢?”

赫尼尔声音平静:“你说呢?”

国王握紧了拳头,目眦欲裂:“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赫尼尔笑了:“当然是……”

“想要你死啊!”

国王简直就要气疯了,这个卑贱的庶子,这个平民生出的黑泥。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的。

“你这个疯子!”

“因为你,霍森家族失去了王都,失去了成百上千的族人。”

“火山王国失去了几百年来积攒下来的底蕴,你知道吗?”

赫尼尔没有说话,回应对方的只有嘲弄的大笑,国王越是失态,就越是他想要看到的。

“哈哈哈哈!”

两个人的大战在火山之上一触即发,火山王国的王一声令下,熔岩巨怪口中喷吐出了滚烫灼热的红色岩浆。

岩浆扫过地面,钻地魔虫立刻钻入地底之中躲避了开来。

但是只要熔岩巨怪想要离开火山,钻地魔虫立刻便冲出来阻拦住它,獠牙利齿咬住熔岩魔怪的脚,一根根触手死死缠绕。

熔岩魔怪拥有超乎钻地魔虫的强大攻击力,是火山王国曾经最大的威慑力量。

此刻面对钻地魔虫的能力,却根本施展不出来。

赫尼尔操控着钻地魔虫死死的将国王和熔岩魔怪堵在了下山的通道上,国王越来越焦急,而赫尼尔却越来越轻松写意。

“嗡嗡嗡~”

又一轮火山爆发来了,这一次是全面的喷涌。

岩浆就好像浪潮一样管涌出来,从高处掀起数十米高的巨浪而下。

掀起了数百上千米的浓烟,还有数十米高的赤红色。

高耸的岩浆浪潮滚滚而下,包裹住整个山峰,逼近正在大战之中的钻地魔虫和熔岩魔怪。

然而。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