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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丽珍(..)”
!
丽珍你好。
昨天给你讲的我父母的爱情故事,还没有结束。
你接着往下看——
我爸摘了很多柿子,这些柿子都泛了红,但不够熟,要想上市卖钱还得再在麦囤里捂上四五天,然后等到柿子红透发了软,手指按上去吸溜溜的像要滴水,这样才算ok。
我爸会选择周末逢集的日子把它们拉出去卖了。
我爸原先不会卖东西,为了攒钱给吴英买辆自行车,他是豁出去了,全然抛下了颜面不颜面。
他学会了沿街叫卖,叫得声嘶力竭,往往把嗓子都弄哑了。
可他满不在乎,只要能换来钱,一切都无所谓。
这就是男人,只要心中有一个念想在,就算吃再多苦受再多累,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我爸直到把那几棵树上的柿子摘了个精光才算罢手,这时候他已经攒够了买一辆自行车的钱,他毫不犹豫地跑到镇上的车铺花了五十二块买了一辆崭新的永久。
然后我爸喜气洋洋地带着吴英穿梭在村前村后的小道上,过了不久时间,我爸就和吴英订了亲,并给她买了几件还算像样的衣服。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我爸骑着那辆永久带着吴英赶集买肉,准备回家包饺子的,他把自行车锁在车棚,就和吴英一块挤进人流里去了。
可是在他们买好东西回来的时候,却惊然发现,永久不见了,并且怎么找都找不着,永久地不见了。
我爸当时急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找又找不着,不找又心痛,怎么办?
吴英当时也傻眼了,默默跟在我爸身后不知道手该往哪儿放。
路人建议他们报案,说这一阶段小偷出没得特频繁,只能由民警们去对付,最好逮住了杀个片甲不留。
于是他们在六神无主的情况下报了案。
警察不冷不热地接了案,说是很快就能结案,让他们耐心地等一等。
这一等就是二十年,案子一直没有破,那辆永久也没再出现过。
不过我爸的生活并没因此受到多大影响,因为漂亮的姑娘吴英最终还是嫁给了他,并且没有向他索要一分彩礼钱,并且过门之后吃苦耐劳,孝顺公婆,村里人都夸她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媳妇儿。
吴英后来生了个儿子,就是我,吴英就是我妈。
***
丽珍,既然讲到这儿,我就再多说两句,关于我的初恋。
小时候家里不怎么富裕,房子是土干坯房,就那么三间堂屋外加一个小厨房,穷酸得连个院墙都垒不起。
及至到了读初二的时候,爸妈才把几年来积赞下来的钱买了砖瓦,翻盖了几间砖瓦房。
十七岁以前,我一直住在家中,虽说不怎么舒适,偶尔也会抱怨上天不公为啥别人洋楼幢幢我家就破屋草堂,但毕竟它仍是最温暖的港湾。
这儿有最爱我的爸爸妈妈,有我最熟悉的玩具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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