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八章被摆了一道(第2页)

古澄听得有些感动,虽然他知道,璃髅绝对不会出事。

“别乱想了,蜀都的警察已经出动了,等到警察到场,我就进去接你们。”

古澄道。

“嗯,我相信你……”

璃髅的心里十分甜蜜。

古澄挂掉电话,让那小弟带着其他兄弟先走,随即让段天将其他雇佣兵也打发回去。

“快走吧,一起去救人的话目标太大,被警察发现就麻烦了!”

古澄摆摆手,送走了几十个雇佣兵和几百个兄弟。

“段天,我们先去,找个时机把龙枫他们带出来。”

古澄将夜桐交给了那个小弟带回去,自己带着段天去了酒吧。

到了酒吧,一看那密密麻麻堵满整条街的玄天帮小弟,古澄登时头皮发麻。

古澄带着段天偷偷摸摸地从人群后面摸到了酒吧后门所在的那条街上。

酒吧后门处有一群小弟,此时正疯狂地往酒吧的后门冲,虽然一次又一次地被打出来,但是却还是锲而不舍地往里冲。

“上吧?”

段天询问的眼神看向古澄。

古澄没说话,但他的行动证明了一切。

酒吧后门那群小弟约摸有五十个,虽然人数这么多,但是龙枫吴抚晨还有十个雇佣兵明显不是吃素的,每一次冲锋,小弟们都会有那么几个人倒下再也不起来。

古澄冲过去,一拳头轰出,一个小弟飞了出去,飞进人群里,砸倒一片。

“兄弟们,后面来人了!”

为首的小弟一声呼喝,人群中分出了一半的人过来,对付古澄和段天两个。

“速战速决!”

古澄道,在另一条街上,天金堂的小弟们已经发现了这边的情况,分出了一部分人,朝着这里过来。

段天迅速地冲入了人群里,如同一阵狂风卷了进去,他的手下瞬间便有许多的小弟倒了下去。

古澄更为强悍,一个人在短短的十几秒时间里便从小弟们中间杀出一条小路来。

古澄和段天两个人站在了酒吧后门门口的时候,所有攻击酒吧后门的小弟都已经倒在了地上。

“龙枫大哥,我们走吧!”

古澄皱着眉,“警察已经得知了这里的情况,马上就过来了,等到他们过来,我们可就走不了了!”

段天带着龙枫和其他的十个雇佣兵离开,古澄从酒吧的后门冲到大门口,高高地跃起,一瞬间踢出十来脚,将孟坤面前的一众天金堂小弟全部击退,顺手把孟坤和天枢子几个人拉回到酒吧里,关上了酒吧的大门。

“走!”

古澄带着几个人从后门迅速离开。

天枢子走之前不甘地看了酒吧大门一眼,狠狠地将手边的一瓶啤酒摔到了地上。

“玄天帮,你给我等着!”

天璇子天玑子等等几个人脸上也都是一脸的不快。

“天枢子!”

古澄喝了一声,“赶快给我走,不要恋战,警察马上就来了,我可不想在监狱里去捞你。”

天枢子有些失落,跟在古澄的身后,走了出去。

在古澄几个人离开以后,警笛声从四面八方响起,几千名警察将玄天帮的小弟团团围了起来。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