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0章 守株待兔(第2页)

——竟然又是岳栖光。

这货竟然还没死?

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吗?

季柚屏住了呼吸,死死咬着嘴皮,她弓着背,双手攥紧了兔子,不让兔子发出一丝一毫的响动声。

头顶的声音,渐渐离去。

正当季柚以为自己即将安全时,头顶突然传来一阵打斗声。

咔嚓——

噼啪——

碰碰——

季柚瞬间头皮发麻。

山穷水尽,兰斯被逼入绝境,身后的沈长青穷追不舍,兰斯四处乱窜,根本不知道逃往了哪个方向,也根本没心思与精力关注这些,只有不断的跑。

“沈长青!

你就不能放了我吗?为什么非杀我不可呢?”

兰斯身边,再没有队友,只剩下自己一个光杆司令,他相信自己对沈长青已经没了威胁,然而沈长青根本不放人。

沈长青冷着眼道:“你死了,大家都好。”

兰斯:“你!

!”

正当兰斯以为自己即将要完时,突然看见了岳栖光,他二话不说,立马蹿到了岳栖光身边:“岳栖光,跟我联手,我们一起杀了沈长青如何?”

岳栖光正猫着腰找兔子呢,兰斯蹿过来时,他下意识抽出棍子,就要打过去,兰斯险险避开,沈长青已经攻了过来。

岳栖光气恼道:“你们打你们的,别惹爸爸我!”

沈长青眸光一闪,说:“岳栖光,你不插手,我保证不牵连你。”

兰斯:“别信沈长青这个阴险歹毒的小人。

信他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岳栖光本来要退,但兰斯一直缠着他,想拉他入局,岳栖光一下子恼火了,抬手,就要解决了兰斯,正在这时,沈长青的攻击已经抵达了兰斯的面前。

岳栖光突然掉转方向,打向沈长青。

咔嚓——

沈长青击杀了兰斯。

岳栖光重伤了沈长青。

一时间,场面有点凝住。

兰斯瞪着眼,死不瞑目,被机器人强行拖走。

沈长青退后一节:“岳栖光,说好了不插手。”

岳栖光嗤笑道:“送上嘴的肉,没道理不吃?”

战斗一触即发,电光火石间,两人斗了几个回合。

脚下的泥土、草地、灌木,受到的波及无数……

季柚听着头顶泥土的松动,心惊胆战之余,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岳栖光胆儿肥,敢于战斗,但沈长青也不弱,他虽然战力不如岳栖光,可他懂战术,一招一式都颇有章法,一时间,几乎是与岳栖光斗得旗鼓相当。

僵持了一会儿,岳栖光知道自己没有援军,沈长青背后,还有一大堆帮手,既然没有办法立马解决,当然是马上退,岳栖光想退,沈长青却一直拖着他。

僵持下去,等援军一到,岳栖光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既如此,岳栖光干脆发了狠,朝着沈长青发起猛烈的攻击,沈长青一着不慎,被他狠狠踹了一脚,直接踹趴在草丛中,岳栖光紧随而来,冲着他的要害,正要补上一刀。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