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低下的眼眸中,突然出现一瓶密封良好的透明玻璃瓶,里面装着白色的浓稠液体。
楚柒柒抬头望去,是傅辰那张尽量表现出温和的脸庞,看得出,他是一个习惯冷漠的人,跟傅青没有半分的相像。
楚柒柒伸手接过酸奶,看着瓶盖上印着钥匙标记的酸奶,贼像三无产品。
“这是那个金钥匙系统出品的?”
楚柒柒避开敏感的话题,打开话匣。
“嗯,你喜欢吗?”
尽管傅辰对楚柒柒没有半分印象,但他还是尽量柔和自己的表情,努力做好‘楚柒柒男朋友’这个身份应该做的事。
“给我了,你喝什么?”
楚柒柒拿出一瓶水,递给傅辰。
在每天,系统商店只免费刷新一次,傅青的这瓶酸奶价值肯定不低。
她也没有更好的饮料,也不能暴露太多关于的事,只能拿出一瓶水给傅辰。
“我不渴,你留着。”
傅辰开口拒绝,不等楚柒柒说什么,便再转移话题“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楚柒柒不着痕迹的僵硬些许,错开傅辰盯着她的目光。
“怎么认识的?是在一家咖啡厅里,我对你一见钟情。”
不能傅辰反应,楚柒柒再次开口“嗯···你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也不用将我当成你的女朋友看待,顺其自然就可以了。”
楚柒柒也不能说出,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之类的话,毕竟傅青···
无论傅青是怎么消失的,都肯定跟这个傅辰脱不了关系,她还是需要在傅辰身边,找出傅青消失的原因。
傅辰闻言松了一口气,毕竟在他现有的记忆中,他喜欢的人并不是眼前的女生,尽管楚柒柒看起来无可挑剔。
三言两语间,整个大厅几乎已经被众人的‘家园’给占满。
看来他们也都成功拿到了金钥匙,激活末日家园了,就是不知道,这份平静能够维持多久。
“
对了,这个给你。”
楚柒柒拿出2枚随机种子,递给傅辰,也算是还了酸奶的人情。
“这是什么?”
傅辰张开手心接住种子,疑惑道。
“看到他们的家园了吗?每个人都有两块地,这是种子。”
楚柒柒指了指大厅众人放置的家园。
不过看傅辰的反应,她倒是送对了,傅辰肯定没有刷新出种子,这空置的土地可不能浪费。
这一次傅辰没有推辞,虽然他从没有尝试过种田,但是形势逼人,不得不种。
言罢,楚柒柒便将自己的家园给放了出来,朝着自己家园中的土地走去。
傅辰看着她的背影,眼中带着不易察觉的疑惑,总感觉他的这位‘女朋友’对他并没有熟络的样子,反之很客气。
楚柒柒才不会管傅辰什么感受,就算她很急于得知傅青的下落,那也得先将自己的生存问题给解决了,不然谈何未来?
见楚柒柒走进她自己的家园,傅辰只好收回目光,将自己的家园也给摆放出来,准备深入研究下那个金钥匙系统。
楚柒柒走到两块土地面前,蹲下身,拿出两枚种子,一块地埋下一枚种子。
她也不是没有试过在一块地上多种几枚种子,但系统提示一块土地只能用一粒种子,也只能作罢。
虽说种地,但楚柒柒也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经验,只能用手简单挖个小坑,将种子扔进去,再埋上,完事。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