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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晚年评胡适,即以“爱惜羽毛”
四字做结论。
唐德刚以为,这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
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
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
。
[24]其实爱惜羽毛是事实,且始于未成名之前,更因盛名来之不易而加强。
但是否就“必然畏首畏尾”
,却还可商讨。
人知自尊,然后有所为有所不为。
胡适在1922年时曾特别指出这一点:“有人说我们‘爱惜羽毛’,钧任[罗文幹]有一次说得好:我们若不爱惜羽毛,今天还有我们说话的余地吗?”
[25]正因为做事有最后不逾越的准则,有所不为,才能在民初被认为是人欲横流之时保留一点发言权。
所谓爱惜羽毛,说到底,不过就是品德上的一种自我保护。
这与努力不使“膝被迫跪或肉被人拧”
,本是一致的。
的确,胡适在幺儿寡母的环境下颇养成一点自我保护的习性。
他自己叙述他十三岁出门到上海求学时说:“我就这样出门去了,向那不可知的人海里去寻求我自己的教育和生活,——孤另另的一个小孩子,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个慈母的爱,一点点用功的习惯,和一点点怀疑的倾向。”
[26]那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理,真是呼之欲出。
胡适后来多次教人以做官之法治学,虽主要着眼于学术戒律,但以谨慎不出错为宗旨,还是一种防卫性的心态。
而且,因为母亲不许他与乡间小儿为伍的缘故,小胡适不得不“久处妇人社会”
。
在此种环境熏陶之下,胡适自己也羞怯如女子,“见人则面红耳赤”
。
这样的习性,要独自闯社会是比一般人更难的。
而胡适却又不得不少年就独自闯荡江湖,其一开始所处之社会恰又在洋人势力最大,因而中国人无意识中防卫心理也最强的上海,当更能助长此种习性。
胡适一生,那种有意无意间自我保护的习性的确特别强。
后来虽因生活中多次向上的转机渐脱扭捏之态,然无意中之影响仍甚大。
但唐先生说胡适“畏首畏尾”
,其实也是很多人的认知。
细心谨慎确实是胡适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而这里仍有个“超我”
与“本我”
的关系问题。
大家庭中幺儿寡母的微妙处境,使胡适不得不养成细心谨慎的习惯。
其用心之细微,常出人意想之外,最得孔子见阳货之旨。
[27]1961年,老朋友蒋梦麟寄给胡适一本女作家的小说,似有请他做评论之意。
胡适知道“往往有人会把我的信作为宣传的工具”
,干脆连信也不复。
[28]蒋既然不能明说,胡也就假装不懂。
防卫之心,细如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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