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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森简直想把说话的人直接给灭口了,但眼下最重要的是唐浩初,忙解释说:“浩浩,你听我说,这个名字绝对不是因为你姓唐才起的,是它喜欢吃糖才起的。”
事实上安森就是因为唐浩初才养的猫,还给猫起了这个名字,解释了还不如不解释,连安奈都没眼看。
安森说完也有点后悔,随即把手里的烟给按灭了,又一巴掌拍在旁边人的脑袋上,“还不把烟都给我熄了!
熏死了!”
他揍完人,转头面对唐浩初却是一脸殷勤,笑容非常灿烂,亲自跑上前请唐浩初落座,甚至充当了仆人的角色,把桌上的烟灰缸和碎果皮给通通收拾了,以免碍了唐浩初的眼。
安奈那边已经意识到唐浩初是谁了,但现场还有其他没反应过来的人,忍不住有些好奇地问:“你姓唐?也是从港岛过来的?”
唐浩初点点头,“我叫唐浩初。”
这下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
虽说安家已经够厉害了,但还是抵不过唐锋南的势力,那才是跺跺脚就能影响港岛的真大佬。
现场的人也都不傻,众人原本还有些轻慢的眼神收了个干干净净,态度变得恭敬又热切,甚至说起了奉承话。
唐浩初有点嫌吵,所幸厨娘端了下午茶过来,一整套甜点拼盘摆在精致的甜点架上,还有现烤的奶油小饼干和一壶现煮的奶茶,闻起来很诱人。
他先选了一块小饼干咬了一口,因为美好的口感微眯起眼,小猫同时无声无息地走过来,主动在他脚边绕,毛绒绒的尾巴一晃一晃的,特别可爱。
唐浩初很有动物缘,不管是第一个世界养的狗还是这个世界偶遇的猫,都非常喜欢他。
安森看了看唐浩初的脸色,觉得唐浩初似乎没有因为小猫名叫‘糖糖’的事而不悦,暗暗松了口气,差点又想抽根烟压压惊,下一刻才反应过来,手腕一转,也学着唐浩初拿了块小饼干,问:“浩浩,你怎么来内陆了,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唐浩初没有出声,但安森脑筋稍微一转也知道答案了。
像他们这种身份的,行程本来就越保密越安全,何况唐锋南把唐浩初护得跟眼珠子似的,就更保密了。
想到唐锋南,安森拿着饼干的手微微一僵,“你一个人来的,还是……?”
唐浩初这才开口:“和小舅舅一起来的。”
安森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上次被唐锋南拷问的阴影还没有褪,会被爷爷打发到内陆来也都是唐锋南的手笔,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于那位大佬,他承认他的确惹不起。
忍不住就皱起眉,嘴里的饼干都来不及咽下去,“不会吧,那唐锋南是不是马上就要跟来了?我突然觉得胃部有点不舒服,估计是这块饼干有毒,得上楼去休息一下……”
唐浩初打断安森的做戏,“他去忙了,应该要晚上才能回来。”
听了这话,安森的胃立马就不疼了,咽下嘴里的饼干之后又拿了一块,同时向唐浩初邀起功来,“那天唐锋南打电话给我,我是想替你隐瞒的,但他太厉害了,我才说一句话就被他戳穿了。
但我始终没说你去了哪,只说你在路口就下了我的车就自己打车跑了,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到哪了。”
所以唐锋南至今不知道唐浩初那日是跑出去找黑市医生了,也不知道他在言一鸣那里拍了手部的片子。
安森继续说:“你不知道唐锋南那天的语气有多吓人,感觉都能顺着电话线要我的命,但我还是顶住了压力……”
安奈再次感觉到没眼看,忍不住插话道:“哥,你说的也太夸张了吧?”
他一直在米国上学,今年才刚刚回国,虽然知道唐锋南的名字,却不知道众人畏惧他的原因。
安森立刻反驳:“你才刚回国当然不懂,听爷爷说唐锋南当年的外号可是阎王,杀个人算什么?他当时才二十岁就用铁血政策掌管整个帮派了,你觉得他是跟你一样连鸡都不敢杀的蠢角色?”
其他三个同样怕唐锋南的青年并不觉得安森的话有问题,还点了点头,并向安奈科普起了他们从长辈或者其它地方听到的有关唐锋南的传闻,于是这场下午茶莫名发展成了唐锋南的奇闻八卦会,连唐浩初也跟着听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当然,很多都是假的,比如什么唐锋南一人单挑整个堂口,像神枪手一样闭着眼不看也能瞄准靶位,唐浩初一边喝着香甜的奶茶一边撸着猫,连脑袋都懒得抬。
大概是看唐浩初并没有出言阻止也没有面露不满,反而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几个年轻人越说就越没拘束了,丰功伟业说完,很快说到了私生活:“那他私底下养了许多情人,其中还有不少情人为了他寻死觅活的事呢?”
听了半天传闻,唐浩初觉得属这个最离谱,因为唐锋南整天不是忙工作就是围着自己转,哪有时间养情人,终于忍不住回了一句:“这个是假的。”
难得听他回答,另一个青年趁机追问:“那他心里有个暗恋对象,但对方当年在帮派斗争中为了救他死了,导致他断情绝爱的事呢?”
唐浩初差点因这离奇又狗血的故事拿不稳奶茶杯子,面无表情的道:“也是假的。”
“果然是假的,”
青年点点头,顿了一下又问:“可他都三十好几了,为什么还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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