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章 意 外(第3页)

那一刻,有泪水滴在那张表格上,这是他做梦都在想的一刻。

他出院不久,就给李亚玲写出了第一封信,把自己的英雄事迹很是渲染了一番。

那时候,他还没想到自己会提干,他要抓住这样的机会好好表现,来赢得李亚玲对自己的好感。

其实,李亚玲已经知道刘双林的事了,在刘双林住院时,当地武装部的人就把刘双林立功的喜报送上了门,刘双林的母亲,那个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农村妇女,手拿儿子的喜报比过年还高兴。

过年每年都是要过的,儿子的功可不是年年能得到。

刘双林的母亲手捧喜报,喜极而泣,她跪在来人面前,哽咽着说:谢谢党,谢谢部队。

她只会重复着这一句话。

李亚玲很快给刘双林回了信,信里的情绪也不怎么热乎,称谓上为刘双林同志,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刘双林离李亚玲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内容也都是一些勉励的话,什么争取早日提干了,为部队再立新功了等套话。

这就足以让双林高兴一阵子了。

刘双林在那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成了全师的红人,他不停地到各团长去作见义勇为的报告,同时,师长的专车还接过他去师长家作客。

师长是为了感谢他救了自己的夫人和女儿,师长在饭桌上还陪他喝了几杯酒。

最后,刘双林脚高脚低地从师长家走了出来。

几天之后,刘双林就把这次师长家作客的事,添枝加叶地写进了给李亚玲的信里。

他在信里还一次次要求李亚玲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到部队光临指导。

他每封信里几乎都诚恳地提出同样的要求。

许多老兵探亲后,都陆续地有女朋友来队了,他们要把这样的好事生米做成熟饭。

只有李亚玲毫无动静,刘双林只能一次次地在信里这么热切地期盼了。

李亚玲心明眼亮,不上刘双林的当。

她只在信里和刘双林谈理想,谈提干的事,就是不谈来队。

刘双林就只能努力,在努力中又显得很无奈。

事情的转机是在年底,那天指导员突然找刘双林谈了一次话,当然是关于提干的话题。

结果没两天,刘双林就填了一份士兵转干表。

据说,刘双林的提干问题师长亲自过问了,于是,全团仅有的两个指标中的一个就给了刘双林。

这一连串的事情,让刘双林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竟是真的。

当填完士兵转干表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李亚玲,他又一如既往、热情洋溢地给李亚玲写了一封报喜的信。

信都装在信封里了,他才冷静下来,他想:自己马上就是军官了,慌什么?好日子在后头呢。

想到这儿,他把那封信撕了,扔到了厕所里。

他觉得自己离放马沟大队一下子遥远了起来。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