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来黎风闲没有追究到底的意思。
这屋子有很多难以言状的地方。
进来时没细看,这会有了灯才看清糊在墙上的报纸全是和吴先秋有关,包括锦禾历年的发展轨迹:如何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影视工作室开拓成如日中天的大型产业。
他面前贴着张吴先秋三十年前的采访。
文字部分有些漫漶,配图则被黑色油性水笔涂花了——那是吴先秋和他的兄弟们,也就是锦禾另外两个大股东的合影。
这份报纸比黎风闲还要大上几个月,表层有起眼的龟裂,边缘残缺不齐,应该是徒手撕下来的。
看出叶筝的视线盘踞在墙身上,黎风闲突然笑了下。
有别于他的温蔼,含在眼里的光影像前夜未蒸发完的酒气,不觉有多浓墨重彩,反之带着一闪而逝的攻击性。
叶筝第一次看他露出这样的表情,但也知道他不是真心在笑。
「很好奇?」黎风闲走前一步,浅色衬衫上全是猫毛,颈部露出一点,和黎音一样白得透光,仿佛能看见内部血管的结构。
叶筝靠在栏杆上,目光垂着,出口的话却与意志相悖:「是。
」
「好奇什么?」
「你会说吗?」叶筝捉过他的手,拇指压在其中一道疤痕上,类似形状的有很多,但挖人伤疤是件不道德的事,没人比叶筝更懂这个道理。
见黎风闲不说话,叶筝干脆放开手,学着他那样笑,俯身问:「我只是好奇……你是我的歌迷吗?」
第56章木门
叶筝这话像在打诨,没认真严肃的表情或是犹疑不决的语气。
这般赤条条的反话相当于一种点到为止的态度,表明他不对答案寄予任何厚望,无论是嘴上这句,还是心里藏着那些,都一样。
要真扯上「好奇」,其实叶筝想问的有很多,眉毛胡子一把抓,随便抓哪个都能让黎风闲思量一阵。
这是意料中的事情,比起兵不血刃,他想,他不需要在这场较量里取得胜利,尽管征服一座峻山丶踏平一片石地,是件充满成就感的事,但与之附赠的代价他未必承受得起。
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没牢靠到能让他肆意妄为的地步,所以叶筝照直把矛头指向自己,而不是黎音丶吴先秋。
「猫跳进去了,不小心看见的。
」叶筝眼神往回指了下,「你来过签售会吗?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应该是在文厂那边的体育馆——」
「是。
」黎风闲打断他。
断得刚好,叶筝的话匣子一下就被撇到了脑后,他没忍住皱了皱眉头,和恶感无关,是源于某种隐隐要脱离掌控的不安。
一个「是」字明明能解开叶筝心中许多的悬想,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半分高兴的感觉,连回应用的叹词都挤不出来。
歌迷于他而言是一个相对的身份,甚至代表一种距离,一段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在这之上,他们是共生互利的,在这之下,也可以是一厢情愿。
由此及彼,背后隐藏着不少纽带支路,其中最让他介怀的是台前那张人为捏造出来的破敝表皮。
花钱再少也算一笔买卖,所以他买他舞台上的那副样子,十有八九是买到了无良商家生产的半制品,这也是他对粉丝于心有愧的地方。
不知道黎风闲喜欢他「电视上」的哪点,有时候他自己看节目回放都觉得演太过了,黎风闲是看过他的综艺的……
怎么讲,黎风闲也不像会喜欢他这种人设……还是说,这种人设也有不为人知的可取之处?
安静一霎,猫又走到楼梯上,哐哐挠着木门,喵得凄厉悲怆,把这难乎为继的气氛劈出一线生机,叶筝心说这四脚兽真是成精了,他看黎风闲一眼,好像在确认他有没有别的话要说,没有的话他就上去捡猫了。
身怀混沌道体却顽劣不驯的神尊凌天,偷了葬剑阁和万宝宗的宝库,被师傅逍遥神祖踢下界,万万没想到,却重生在了一个小学生身上,在重新历练的路上,一连串啼笑皆非的故事。(应各位宝宝们所要求,建了个群,88166838)别看我还是个孩子,想欺负我?打得你满地找牙!别看我还是个小学生,想坑我?坑得你哭天喊地!...
这是一部特种兵男神宠妻如命的血泪史,更是一个叛逆美少女征服冷面军王呼风唤雨的荣耀史!一场意外,她成了他此生唯一的女人初吻,初恋,她所有的第一次都被他一夜之间无辜而霸道地掠夺了。从此她成了他的宝贝...
且看小小捕头如何一步一步成为名扬天下的君侯。君莫忧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做不到,但是官员,对不起了,看见我手中的御赐铁尺了嘛,抽的就是你们!...
结婚一年,老公宁可找小三也不愿碰她。理由竟是报复她,谁让她拒绝婚前性行为!盛怒之下,她花五百万找了男公关,一夜缠绵,却怎么也甩不掉了!他日再见,男公关摇身一变成了她的顶头上司一边是拿床照做要挟的总裁上司,一边是满心求复合的难缠前夫,还有每次碰到她一身狼狈的高富帅,究竟谁才是她的此生良人...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称王则国称王!...
作者红色的风的经典小说血幕鸣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血幕鸣一个初生的世界,最匮乏,也是最辉煌的时代,无数天骄崛起,带来无数的传承,当血幕重归,毁灭降临,他们抛弃所有顾忌,只为迎接那重墙下的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