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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想中的殴打并没有降临,反倒是田参军发出了一声嚎叫。
只见王烁左手抓着一方辟雍砚,面无表情的砸在了田参军的脸上。
“赵四,我王二要是走了,那还算什么兄弟,更何况,本身就是他有错在先,所以我打他,理所应当。”
在众目睽睽之下,王烁踩住田参军的脚说:“以前的人总喜欢拔指甲,因为十指连心嘛,打手指肯定是疼的,可实际上,打脚趾要比手指还疼。”
听了王烁的话,围观的百姓忽然想到自己下地时,不小心脚趾头磕到门框或是台阶时的场景,那叫一个痛不欲生,仿佛脚都要断了。
“你,你个狗奴才,你凭什么敢打我!”
田参军愤怒的咆哮着。
他实在想不明白,眼前这个人,在知道他主人是谁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敢动手!
难道他真的不把安庆绪放在眼里?
“怎么,打你就打你,还需要理由?”
王烁面不改色的举起砚台,狠狠的砸在田参军的脚上。
撕心裂肺般的嚎叫声顿时响彻云霄,传到了西市各个角落。
围观的人群都是倒吸了一口冷气,随着王烁的每一次落砚,他们的心就猛地揪紧一下。
关中人士多豪迈,他们见过不少逞凶斗殴的场景,有些甚至都断胳膊断腿了,远比眼前的场景血腥。
但他们从来没见过有人会像王烁这般,不管田参军的叫声有凄厉,由始至终他的脸色都没有一丝的变化。
仿佛在他脚下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木偶。
不知过了多久,王烁终于住手了,而田参军的脚已经是血肉模糊的一团。
可让周围人没想到的是,王烁停下来,竟然是为了换一只手。
又是一次不忍直视的处刑。
随着每一次的落砚,王烁觉得胸间的块垒在一点一点的消失。
从来到大唐到现在,他憋屈了太长的时间,无论是面对李林甫还是面对杨国忠,他都要装出另外一幅面孔,甚至都要提心吊胆,生怕说错一句话就会命丧当场。
他感觉自己的心头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压抑的他很难受,这种情况,即使是挣一百万贯,一千万贯都消解不了。
也许只有当世上在没有人,能随便威胁他的生命时,这种感觉才会消失。
不知过了多久,王烁终于停了下来,他把砚台往旁边一扔,递给那摊主几十钱说:“这砚,就当是我买的。”
瞥了一眼已经昏过去的田参军,王烁吐出一口浊气。
对于刚刚的所作所为,可能有些冲动,但王烁并不后悔。
只因田参军的所作所为,触及到了他的底线。
老子的兄弟和员工,岂能被你这般羞辱?
看着一脸目瞪口呆的赵四,王烁笑了笑,拍着他的肩膀说:“赵四,看什么看,继续逛街!”
围观的人去顿时议论纷纷。
“还要继续逛,难道真不把安太守放在眼里?”
“这两个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哎,安太守的人来了!”
只见在西市入口,一匹快马猛的冲了过来,一路横行冲翻了不少商铺和行人。
但由始至终,没有一个人敢说一句不满的话,毕竟安庆绪的名声远播在外,他们只能自认倒霉。
“是谁打的人?”
安庆绪勒住缰绳,瞥了一眼已经昏过去的田参军厉声问道。
一个奴仆指着在绸缎店门口的王烁道:“主人,就是他!”
安庆绪眼中掠过一抹杀意,快马加鞭,直接冲向了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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