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50第 50 章一更(第4页)

盛元行和盛

老爷子欣喜的齐齐点头,“就是他,敢问他住在哪?”

“你们是盛小秀才什么人?”

男人身上穿着兔毛衣,见两人鬼鬼祟祟的,不由起了疑心。

盛元行张嘴就来“我是他叔叔,这位是他爷!”

男人瞥了一眼两人身上单薄的衣裳,立马赶人“去去去,一边去,说谎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盛家的亲戚男人见过,个个都穿着兔毛衣戴着兔毛手套,面前这两个寒酸的男人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竟编这样的谎话骗他。

门啪的重重一关,盛老爷子气得吹胡子瞪眼,冲上来就撞门大骂“楚哥儿是我孙子!

你敢对我不敬?”

门没撞倒,盛老爷子自己往前一滑摔了个狗啃泥,骨头差点摔散架。

“爹——”

盛元行慌忙上前去扶。

盛老爷子本就年纪大了,加上老寒腿,这一跌彻底伤了个透,没办法盛元行只能背着盛老爷子去医馆。

雪灾严重,粮食翻倍不说,各种伤药紧跟着涨价,一副跌打药由原本的五个铜板变成二十五文,盛元行尖叫出声“你咋不去抢?!”

医馆的人拧眉“嫌贵?嫌贵走啊——”

后边等着看病的老百姓纷纷嘁声赶两人,盛元行涨红着脸不知所措,老盛家这个冬天根本就没存下银子,前些年的银子全都被越氏背着他偷偷买人参给盛梅花养身子去了。

正当医馆的小厮准备赶人时,一道女声插了进来。

“我替他付。”

说话的人是跟着盛元行一路从街上过来的,来人是桂清秋,桂清秋他娘桂氏受寒虚脱,桂清秋来医馆买药刚好看到盛元行被男人赶出来的画面。

听到盛老爷子嘀嘀咕咕的说盛言楚是他孙子时,桂清秋睫毛扑闪几下,一路跟了过来。

盛元行见说话的小姑娘穿着时下大燥的兔毛衣,暗道此人肯定知道盛言楚。

桂清秋身上的兔毛衣是她花高价买来的,不过桂清秋穿着兔毛衣却丝毫不感激盛言楚和程春娘的好。

在桂清秋的指路下,盛元行和盛老爷子终于到了盛家小院。

一开门发现门口站着老盛家的人,盛言楚脸一黑,根本就不给两人说话的机会,砰的一下关了门。

两人懵了一下,旋即高兴的喊

“楚哥儿”

,盛言楚不开院门,盛元行就爬院墙,一张笑脸挂在墙头比鲁迅先生写的蛇美人还惊悚。

程春娘手中的针棒勾线不停,也没起身,扯了扯嘴角“我就知道他们会找上你。”

盛言楚蹲下身往墙头狠狠的砸了个雪球,盛元行“啊”

的一声捂住眼掉了下去,旋即又是一声嗷呜,应该是跌倒了。

“赶紧滚。”

盛言楚不留情面的骂,“咱们什么关系你心里清楚,再敢爬我家墙头我饶不了你。”

盛元行脸色一阵青一阵红,见说了一顿好话都没打动盛言楚,只好揉着屁股先离开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