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 机甲都市1(第2页)

画面一转。

【西方都市·莋锝城·首都】

都市中到处都是高楼大厦,但天空也是象征性的灰蒙蒙。

在这里,代表着自由主义的人类创造出新式的战斗机甲。

并且在地位上也形成了鲜明的阶级分化。

科技发达的背后吧,包括多少人心的贪婪以及基因的强行篡改…………

莋锝城,这里被誉为都市中最大的黑市场。

机甲材料和核心贵如天价,更别提那些稀奇古怪的能源了。

“小心点!

这里面东西摔碎了你这条贱命外加上你家人的命都不够赔!”

“嗯……嗯,好的。”

一位少年满面油灰,可要是靠近一瞧,油灰下藏着的是一张稚嫩的面容。

“那个695,你回头!”

少年一听到自己的编号立马回头看向刚刚的中年男子,一脸疑惑。

“什么事?”

他道。

“我刚刚才发现工牌栏上面你年纪最小,业绩也就这个月才开始做,不谈这个,就说说你16岁出来工作?”

少年停下手头上的活,翻过手臂,露出一块干净的手帕,随即便叹了一口气,也没说什么就抬起手臂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不是没办法嘛,我从小就没有父母,自己的来历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了吃一口饭在外面乞讨了一段时间了,实在没什么办法了,我只好过来,为自己争取一下生存的权利。”

说完,少年手头上又开始忙活了起来,随即转身离去…………

星球上有一处美好的景地,叫做唛乲,那里很好,但在前几年那场战争中,唛乲彻底变成了一个战场,结束后,那里变成了核电站,变成了基因研究所,变成了实验的天堂……

——————

几天后……

街道上,天空上传来磁悬浮列车的呼啸声,而少年好像把周围都屏蔽一般,蹲在一处角落中数着期结的工资。

“哇!

又可以买个蛋糕吃了,嘿嘿。”

莋锝城里的一块蛋糕就抵得上阶级平庸的那些人一个星期的工资,不光如此,它整个经济的水平都与其它地区不同,可谓真是名副其实的黑市。

夜晚,这条路上的人越来越少,少到屈指可数。

突然路上几个穿着黑色大袍的蒙面人集体转身回头看向背后的垃圾堆。

“喵~喵~”

叫完,便是一只黑色的壳菈琦猫从那个垃圾堆里跳了出来,它嘴中叼着一块完好无损的鱼骨,先是朝着这几个黑衣人瞟了几下,随即流利地窜上了了房顶。

另一边,嘈杂的人群将一条小吃街挤满了,街道上的人身穿奇异服装,有些人脸上带着一个很似早些年的战斗镜片,耳部上也佩戴着最为先进的微型耳机。

他们发达的科技离不开经济的支撑,经济来自于人民,人民经济又来自于野心企业家,而企业家都靠科技的发达挣钱,他们把先进的科技天价卖给其他都市从而获得经济。

——————

三日后……

“695,把货物搬上托运车,小心点。”

老师傅的口气少了几分当初的严肃,这使695很是高兴。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