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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第1页)

小引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

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

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

前几天我离开中山大学的时候,便想起四个月以前的离开厦门大学;听到飞机在头上鸣叫,竟记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绕的飞机。

我那时还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觉》。

现在是,连这“一觉”

也没有了。

广州的天气热得真早,夕阳从西窗射入,逼得人只能勉强穿一件单衣。

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

,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

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

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前天,已将《野草》编定了;这回便轮到陆续载在《莽原》上的《旧事重提》,我还替它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

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

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它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

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

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

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

它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

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之多。

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

一九二七年五月一日,鲁迅于广州白云楼记

狗?猫?鼠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

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

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

的。

怎地“不好惹”

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

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这“逻辑”

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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