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钟念是从一张床上醒来的。
她半裹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没有开灯的房间暗黑的看不见任何东西,窗帘也被人拉上,连一丝光都被彻底的拦在外面。
她模模糊糊之中找到了一个开关,按了下去。
刹那间,白炽灯陡然亮起。
从暗处到亮处,钟念的瞳孔倏地一缩,她阖了阖眼,继而缓缓的睁开双眼,环顾四周。
房间内的装饰简单大方,装修高端精致,却又生硬的很,没有一丝的人情味。
钟念从柔软至极的床上下来,缓缓推开门,往外走。
走到客厅处,愣在了原地。
套房客厅里只点了一盏落地灯,暖黄的灯光发出微亮的光芒。
光芒笼罩着一个高大的身躯,钟念轻手轻脚的走了过去,看到了梁亦封即便在睡梦中也蹙着眉头的脸。
她下意识的伸手想抚平他的眉,指尖触碰到他的眉心时恍然回神。
仿若做了场惊天大梦一般。
钟念从梦中骤然惊醒,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想做什么之后,钟念不敢置信的收回手,低眉,双眼不知看向何处。
“——醒了?”
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来。
钟念蹲在沙发边,没有抬起头:“嗯。”
梁亦封坐了起来,毯子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伸手拿起放在茶几上的眼镜,或许是刚睡醒的缘故,声音有些许的干涩:“我扔了垃圾,回来就看到你睡着了。”
钟念揉了揉太阳穴,她站起身来坐在另一条沙发上,“大概是高铁坐的久了,太累了。”
梁亦封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两瓶水过来,拧开一瓶,递给钟念:“估计是。”
钟念接过他的水,喝了几口,喉咙稍稍舒服了些。
梁亦封也喝了几口,继而说:“如果不赶时间,可以晚点走,我有时间带你到外面逛逛。”
钟念想了想,说:“你推荐我几个地方吧,我自己过去。”
梁亦封放下矿泉水瓶,眼尾冷冷的吊着,隔着镜片,双眼显得分外的锐利。
钟念在他强大的气场中微微笑了起来,脸上的笑意很淡很淡,“我比较喜欢一个人待着。”
算是解释。
梁亦封硬邦邦的开口,给她推荐了几个地方,末了补充一句:“海边日出很好看,如果有时间,你可以去看看。”
钟念从小生活在内陆,对大海确实有很多的憧憬和向往,今天晚上和隋禹在那儿吃晚饭的时候只看到漆黑夜幕下的大海,像是黑夜之下的森林一般,并没有多少的美感。
梁亦封的提议让她眼前一亮,海上日出……
钟念问他:“在哪儿看比较安全?”
梁亦封扶了扶镜框,“早上三四点开车过去,坐在车里等日出,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再出去就行。”
听完他的话,钟念彻底的没了兴趣。
她会开车不假,但是没有国内驾照,而且也没有车。
凌晨打车过去?太不安全了。
钟念双肩塌了下来,“算了,我还是不去了。”
梁亦封看到她眉眼低垂下来,神情倦倦的模样,忍不住勾了勾唇。
他不是没有计划的人,对于她的喜好,他略知一二;她的窘境,他也略知一二。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爱情更是如此。
他布下一个局,等她一步、一步,慢慢的跳进来。
你钟念再聪明再清冷再难以接近,在我面前,不过是只贝壳。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