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所以他其实一直在找愿意离开基地的强大队伍,甚至曾加入过五大佣兵团。
因为听说五大的背后掌权人都和黎明基地内部的大人物有关系,本想借着这股力量能得到去黎明基地的机会。
可惜的是五大背后确实有人,但也不是全部。
据他所知,五大佣兵团,狂浪、啸月、晨风、光熙、破空。
其中狂浪和晨风都是九号基地本土的势力,而光熙是由原本的军队演变而来,啸月和破空才是真正有黎明基地的大人物做靠山的势力。
也只有光熙,啸月和破空才拥有和黎明基地联系的能力。
而许沣之前加入的不巧正是晨风佣兵团,干了好几个月,差点死在沙漠里,愣是没捞到什么,再加上又知道了这些内幕,他干脆便退了团。
后来听说了原柯这个队伍的事,今天又看见了他们可怕的实力,毫不犹豫地就冲了出来。
而得知了前因后果的众人,感叹他还真够大胆的。
要知道他们可都已经在九号基地注册了佣兵团了,再加上今天一番动作,一般人想的都是他们会就此定居了,哪会想到他们会离开稳定安全的基地,再去外面历练流浪?
不过,青年很明显是个活泼的性格,很快就和众人表面上打成了一片。
而如此一来,昨天晚上才刚刚分配好的队伍,又要打乱了。
但因为阿莲的进步终于被原柯看在了眼里,便把阿莲提了出来,把许沣安排进了文朗的队伍。
而阿莲,可不像是吱吱和林酒一样的机动队员,她成了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不管是文朗还是刘大山的队伍,她都要加入进去,时刻不停,合适的话,还要自己一个人单抗!
听了原柯的死亡计划,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这强度便是他们这些成年人都不一定抗的下来,更不用说阿莲这个不过刚满十一岁的孩子了!
文朗第一个坐不住,他知道阿莲的天赋卓绝,甚至体质非凡,但到底也还是个孩子!
从失去父母亲人,亲眼见证玩伴同学一个个死在自己面前,经历过生死一刻……到现在,也只经过了半年时间,这些时间便是给文朗来疗伤都显得拮据,更何况阿莲?
还在一号基地的时候,他就不止一次看到阿莲在夜晚偷偷地哭泣,他有心安慰,却知道他是最没资格的那个人。
若不是他,渔村的人们本该能活下来大半!
阿莲还只是个小孩子啊!
这半年来,她身心都承受的太多了,这让他怎么忍心再眼睁睁看着她被增加更多的压力?
“老板,这对阿莲太苛刻了。”
顶着原柯的视线,他硬着头皮站了起来。
原柯同样没说话,她转头看向了阿莲。
林酒的感觉很对,原柯确实不喜欢和他们解释自己做什么事情的动机,反正……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活着就行了。
她一个要退休的人了,也不指望他们日后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帮助利益。
所以,就更不指望来出次任务就能交几个朋友,或者收几个学生了。
因此,原柯说话向来只下命令,不说原由,要想知道自己猜去。
这一次,也是如此。
阿莲也不知道为啥突然要给自己这么大强度的任务,但是经历了今天的事,她深刻地认识到了原柯和她之间有着比大海还宽广的距离!
面对这种一看就能快速增强自己实力的事情,她非但不想拒绝,甚至还感觉有些高兴。
而且还有那个恶心的老变态,她迟早要把他从下水沟里捉出来,亲手杀了他!
“文叔,我想试试。”
阿莲坚定地看着文朗,稚嫩的脸庞上出现了一抹远超年龄的坚毅与成熟。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