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复述完今天发生的一切,奥柯尔小心翼翼的询问道:「大人,需不需要把列文也替换掉?」
黑袍人摇摇头:「不需要,我们需要有一个正常的反对者存在,才能让东南朝堂有点正常的样子,不然如此不合理的事情居然连一个反对者都没有,稍微留意一下就会让人怀疑的。
」
安达一副迷惑神态的说道:「大人,其实我们只是利用这个势力扰乱帝国而已,哪里要在意有没有人怀疑啊?」
「蠢货!
」那黑袍人突然怒喝道:「不要因为你自己是白痴,就把天下人都当成白痴!
」
骂到这,看到眼前两人虽然恐慌模样,但神态依旧是迷惑不解,黑袍人不由得叹口气说道:「你们不是想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抛弃总部撤离这块大陆吗?」
安达和奥柯尔立刻点头不已。
黑袍人再次叹口气:「你们也知道,总部里面有个由五宗没有野心的退役长老组成的,专门研究神迹的团体,这团体几乎是和总教同时建立的,因此就算五宗出现,这团体都依然保持下来。
」
奥柯尔和安达继续点头,对于那个没有野心,一心钻研神迹,没有任何危害只会带来好处的长老团,只要是总部出来的人就清楚得很。
这团体在总部可是拥有着各种特权的,现在大人这么说,难道抛弃总部的大事就是这个长老团搞出来的?
黑袍人突然气愤起来的话语证实了他们的猜想:「总部那帮狗屁长老团研究神迹研究出了大麻烦,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搞的,不但把他们自己害死,还连累了总部大半人员,逼得我们只能抛弃千年总部撤离出来,而且引发的后遗症让我们只能放弃这块大陆远赴海外,实在是该死!
」
听到这话,安达、奥柯尔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眼中尽是迷惑神态。
长老团搞出了什么诡异东西,不但把他们自己搞死,还把总部的人员搞死大半?又因为什么后遗症搞得整个密教居然要抛弃总部,并且直接逃离这块大陆?
黑袍人显然知道这两个人的疑惑,平稳一下语气后继续说道:「除了那些长老团的人,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搞了什么东西出来,反正我们五宗库存在总部的精锐天使恶魔,全部变成灰尘,我们库存的所有材料全部变成只能当柴火烧的废柴,而且最让人不解的是,天使恶魔的指挥官,只要当时处在总部范围内,全部自动死亡!
」
这话一出,安达和奥柯尔不由得冷汗直冒的庆幸不已,如果自己当时处在总部的话,恐怕也会如此不明不白的死去呢。
「难怪要放弃总部了。
」奥柯尔感叹道。
黑袍人摇摇头:「如果单单是这样的话,我们是不可能放弃千年总部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大草原的人不知道受到了什么感染,疯狂的对外攻掠,并且收集到的物资源源不绝的往我们总部外的工厂输送。
」
奥柯尔和安达满头的问号,这不是大好事吗?怎么反而是抛弃千年总部的最大原因?
黑袍人冷笑道:「别以为这是好事,这些草原人不知道中了什么毒,彻底忘却我们密教千年来建立的威望和信仰,居然把我们当成了仇寇!
一见面就是不死不休!
我们撤离的时候,有一半的人员就是死在草原人手中。
」
「什么!
那些低贱的草原人居然敢以下犯上袭击我们的人?该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