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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辰冷声道。
骑士脸上一楞,不可思议的又去打量朗辰,他的那个朋友,确实不止一次和他说过,有这么一个人,这几年一直在找他。
不等骑士说话,朗辰接下来说的话,却让他如遭重击,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苦恼还是尴尬。
“你那个朋友叫郎峰,山峰的峰,不是刀锋的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他十年前流浪时认识的朋友,叫日格?”
“那你是?”
“我是他哥,朗辰!”
名叫日格的骑士,表情变得十分怪异,有种欲哭无泪的样子。
十年前他还是个少年,有一次在外放牧,在天黑前没有及时回去,被七八只狼围攻,是一个流浪少年救了他。
从那以后,他就和那个流浪少年成为了生死兄弟。
流浪少年和他一起生活了八个月,随后留下一封信就离开了,在这些年里,他还是每年都会去他的部落住上一段时间。
两人相识十年,他也从流浪少年口中了解到一些事情。
另他最难理解的是,流浪少年说,他这辈子唯一无法超越的一个人,正在找他。
而从流浪少年变成青年以后,他说关于那个人的事情就越来越少。
起先的时候,日格还以为他口中的那个人,是他的仇人,正在满世界追杀他。
可后来渐渐明白,在说起那个人的时候,眼里分明是有崇拜的神色啊。
“我其实也有汉名字,叫朗日格。”
日格现在只感觉内心十分煎熬,恨不得立刻骑马开溜,可他很清楚,既然碰见了就很难跑掉。
所以,在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就想找个话题套个近乎。
“你和他一样,以为改了名字,就变得不一样了吗?”
朗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样,其实在骑队在战斗结束后做出那一套动作,他就知道这些人的来历,只不过没想到碰见了日格。
这是一个古老的部落,在历史上少有记载,他们的族群不大,却延续了一千多年。
很多人以为游牧族的图腾,是狼,可这个被称为沙坦族的部落图腾,却是秃鹫。
一个居无定所,天生就是战士的部落,一直到现在,还在沿用古老的习俗。
沙坦族的孩子,从十二岁起,不管男女都要接受洗礼,成功通过考验,才能印上荣誉的烙印,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游牧战士。
所谓的荣誉洗礼,其实就是跟随成年人去追逐狼群,要亲手掰下一颗狼牙,做为自己的战利品才算通过。
当然,这样的考验,是不能作弊的,必须得亲手杀死一只成年狼,不管你是用弓、用刀、还是用枪,甚至你用嘴去咬也行,就是不能作弊捡漏,否则会成为全族人唾弃的对象,成为全族的耻辱。
发展至今,曾经巅峰时期人口达到三万的部族,也只剩下三千多人。
在大灾难来临之前,这个部落其实有一片靠近内陆边缘的土地作为定居地,那里虽然比不上此地肥沃,却也足够他们蓄养牲口,安稳度日。
而现在,内陆乱成一锅粥,大量丧尸开始侵袭他们所居住的土地。
沙坦族在遭遇袭击后,才不得不举族迁移,回到他们祖先所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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