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9章 还粮去(第1页)

赵振家发话,白鹤虽是心有怀疑,也还是收下了,“那我替珍珠谢谢你,改天我给她换上。”

都是一家人,白鹤也不好做得太难看。

周慧见她手下,开心道:“珍珠喜欢就好。”

白鹤见她主动示好,想起了今天校长说的小学要招生,便开口道:“对了弟妹,小学最近要招生,你得给提前给狗蛋准备好出生纸和户口本,书啊笔啊都得准备着。”

“我没上过学,这些事儿我也不懂,你能不能给我列个清单,我到时候照着准备。”

周慧的语气很好,丝毫没有以前颐气指使的样子。

面对突然转性的周慧,竟然有点不适应。

“行,我等会儿就给你写。”

她点头答应。

一家子都欣慰地看着相处和睦的白鹤和周慧,从前周慧觉得家里偏袒白鹤,为此闹出许多事情来。

最高兴地莫过于李秀雯了,两人和睦,她在家的时候也能舒心些。

再加上最近周慧的表现确实是好了不少,她是打心眼里高兴。

翌日一早,赵家人都起了个大早——要去还。

人人脸上都喜气洋洋,就连狗蛋都带了一小兜粮在身上。

李秀雯是打心眼里高兴啊,珍珠真是赵家的小福星!

家里接二连三地迎来转机和好运,全都是因为珍珠!

而正主珍珠此时正在桌子上,一边吐泡泡一边傻乎乎地笑着。

李秀雯把她抱起来,狠狠地亲了一口,“奶的乖孙女!”

珍珠咯咯直笑,手捧着李秀雯的脸让她靠前,吧唧在她脸上亲了一大口。

李秀雯脸上笑成了一朵花,连带着皱纹都淡了一点。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不能耽误上工,一家子便浩浩荡荡地背着粮出门。

“爸,受了这几年委屈等得就是今天!”

赵振国咧开嘴笑,眼睛都不知道笑哪里去了。

赵建华也是一脸喜相,往后的日子算是有盼头了!

这里的粮足够还王有富的欠债了,他们家再也不用低人一头了!

白鹤和周慧也尽力帮着背了一点,二人跟在赵家三个男人后面。

经过昨晚的破冰,两人的关系也开始融化,开始有了些妯娌间的热乎。

王家粮油站在王家村,离赵家村不算远,但背上了粮这几里地还是有点吃力。

但赵家没一个人因此而放缓了脚步,反而个个都情绪高涨。

“老赵哥,这是要去哪儿啊?”

路上的吴桂芳看着浩浩荡荡的一家子,在地埂上大声问道。

“还粮去了!”

赵建华心里头高兴,说话声音都不禁大了几分。

赵家被王有富追着闹的事儿早就传遍周围的村落,虽然他们觉得王有富确实是过分,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大家这么多年也都只是看个热闹,没人真的出面帮赵家说话。

今天赵建华这么高调,想来这事儿是有了转机,他们也不急着上工了,都跟在后头去准备看热闹。

“秀雯,你们这是哪里来的粮?”

吴桂芳走到李秀雯身边,悄悄问道。

看这架势,这粮可不少啊。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