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 留下(第4页)

坤宁宫至此多了一位宫女,服侍在皇后身侧。

消息传到怡亲王府,李璃闻言只有一声叹息“以后的路得要她自己走了。”

他的手伸不到后宫,也不能伸过去。

李璃心里不痛快,这不痛快必须得发出来,不然他晚上睡不着,睡不着就意味着失眠熬夜,是很影响他的美貌!

还没将某根木头勾到手呢!

东来和南往就见李璃在屋里转圈圈,东来忍不住建议道“王爷,要不找个事儿开心一下?”

李璃闻言停住脚步,回头“说来听听?”

“这个……”

东来挠挠头皮,“不然去乐悦坊听听小曲儿如何,听说霓裳姑娘新练了一首曲子,京城的公子哥儿们听了都流连忘返呢。”

李璃幽幽地盯着他说“本王正在追樊大将军,结果你撺掇我去乐坊找姑娘听曲儿?也好,下一期头条倒是有了,《男人啊,哪儿有真情可言——瞧,连怡亲王都琵琶别抱,另结新欢》。”

东来“……奴才错了,奴才该死。”

南往看李璃心情越来越阴郁,那扇子摇得呼呼作响,忍不住道“要不,王爷,咱们做个美容,敷个面膜?”

李璃悲哀地摇头“这世上效果再好再名贵的面貌也挽救不了一个熬夜的摧毁。”

“那,那该怎么办?”

两内侍忍不住问道。

“自然是做件让我高兴的事。”

这话题不是又转回来了吗?高兴的事究竟是什么事?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

下京城是不实行宵禁的,繁华的夜市街上热闹非凡,店铺林立,商品满目,酒楼,茶馆,乐坊……还有那灯红酒绿的花楼,到哪儿都能传出纸醉金迷的欢快声。

像这种地方,哪怕还是曾经的侯府公子,樊之远也是敬而远之。

但是如今架不住有个债主硬让他作陪,于是大晚上的,他便坐在一张破损的四角方桌边,跟着李璃在一个夜市拐角处的小馄饨摊吃着馄饨。

味儿……其实很一般。

李璃将汤勺放下,忍不住道“果然想在民间想找到比王府里厨子做的还要美味的东西,很少。”

樊之远心说那不是废话,美味的东西总得放足料。

这家馄饨摊就一对老头老太太摆着,一看就是穷苦人家,哪儿舍得。

估摸着看李璃穿着富贵,已经多放了。

然而当樊之远看过去时,却还是愣了愣,因为李璃将碗里的都吃完了。

“怎么了?”

李璃看他惊讶的目光,不禁乐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话我还是懂的,怎么,还以为我就直接浪费了?”

樊之远摇了摇头,将勺子规矩得放在一边,夜深灯火阑珊,他看着李璃,然后问“发生了什么事?”

李璃垂了垂眼睛,在眼底留下一片阴影,他说“愉姐姐留下了,进了坤宁宫。”

李璃一句话,樊之远便知道了他的难过。

大晚上被李璃拉出来作陪的那点不满顿时消散了,反而安慰道“她求仁得仁,你无需自责。”

“是啊,都是成年人,只是我看得难受而已。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