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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晓天知道,之所以他能够坚持到现在,还战胜了厉康永,全靠心中的一股信念,七拳就能将这么一个胖子打晕,可见追风拳的厉害,要知道他也挨了三拳呢!
“好啊,月儿陪天哥哥回家!”
赫连惜月抱着凌晓天的胳膊,两人往回走。
看着渐渐散去的人群,恒盛祥的掌柜站在门口,捋了捋下巴上的胡子,自语道:“一个六级的武士战胜十二级的武魂,也许是因为他幸运!
可是六级的武士怎么能够使用追风拳呢,奇怪,真是奇怪!
凌家的少主不简单!”
……
第二天一早,衣着光鲜的凌晓天跟着凌岱岩走出凌府,外面停着一辆装饰很是豪华的马车。
赫连惜月家和凌家是邻居,她躲在门后,露出一个小脑袋,拼命的给凌晓天使眼色,凌晓天回复了她一个“你放心”
的眼神。
看来她心里还是有些担心,凌晓天苦笑一下,这两天他可没少跟她解释,每次都是当着凌晓天的面,经过劝解之后,赫连惜月才会完全相信他,但是只要一离开他的视线等到两人再在一起的时候,还得重新解释一遍,着实的浪费了不少口舌!
呼呼,难道是因为自己变英俊了吗?凌晓天很怀疑,当他站在镜子前面的时候,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多帅,只是比在地球的时候,那个扔在人堆儿里就找不着的凌晓天要好一些。
人靠衣装马靠鞍,凌晓天将这点儿帅气归功于自己的这一身贵族打扮。
凌岱岩敏捷的一跳上了马车,凌晓天在凌方的帮助下也上去了,车夫坐在右边的车辕边,凌方坐在了左边。
凌岱岩撩起车帘,对站在门口的李玉茹说:“天黑之前我们能赶回来,不过毕竟有这么远的路,可能会回来的晚一些!”
“路上小心,早点儿回来!”
李玉茹一脸的微笑。
马车在四匹马的拉动之下,平稳的向前驶去,凌晓天伸出脑袋和右手,对着李玉茹挥了挥,然后也对着赫连惜月藏身的地方挥了挥。
一个显得有些猥琐的男人站在凌府偏殿上,身边有一个让人看起来很风骚的女人,衣衫凌乱,雪白的露出大半个,下面的裙子更是偏在一边,两条大腿暴漏在空气中。
男人叫凌岱宗,凌岱岩的弟弟,也就是凌晓天的叔叔,女人是的第二房老婆,出奇的风骚,在麒麟镇是出了名的!
再凌家,最看不起凌晓天的,就是以凌岱宗为首的家族成员,作为叔叔,他从来都是当着众人的面奚落凌晓天,废物这个词儿最早就是出自他的口!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凌岱宗刻薄的说:“一个废物,竟然想要娶公孙伯爵家的女儿,这不是异想天开这是什么?”
凌岱宗讨厌凌晓天是有目的的,原本他只有一个女儿,也就是凌晓天的堂姐,如果家族里有男性继承人的话,女孩子永远不能继承贵族的封号,以前的他倒是没有什么奢望,两年前娶了身边这个风骚的女人之后,这女人的肚子倒是很争气,给他生了个儿子。
所以凌晓天变成一个废物,他是最高兴的,就算是再降一级,下一代只有男爵封号,他的儿子也有很大的希望,就算凌岱岩是家主又怎么样,家族里还有很多能说得上话的人,等他的儿子长大了,只要比凌晓天稍微强那么一点儿,就能将继承人的位子取而代之。
所以,凌岱岩不顾一切的打压和嘲讽凌晓天。
“是啊,简直是做梦!”
风骚女人附和道,这样的女人很会审时度势,她为什么会嫁给凌岱宗这个凌家公认的最没有出息的人,就是因为凌晓天在斗气上的失败,她觉得只要自己能给凌岱宗生个儿子,他的儿子就是男爵继承人,男爵虽然是贵族中最低的爵位,但也比她的平民身份要强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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