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章 总经理(第2页)

顾永安和程琳,全都蒙了!

尤其是程琳,瞬间面如死灰!

长实集团被常远卖了,这也就意味着,之前常远所说的话,通通都没有作用了!

毕竟顾氏集团是和长实集团有合作关系,而不是和常远本人!

“二嫂啊,你没有想到吧,我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现在长实集团易主,所有的业务都要重新办理,所以为了保留住这个大客户,大哥,啊不,是董事长刚刚任命我们俩,负责对接长实集团的新任老总!”

“哎呀,二嫂啊,真是忙死我们了!”

“行了老四,新任总经理可是忙着要去上任呢,我们就别耽误人家的宝贵时间了。”

“总经理,没错,就是不知道去哪上任罢了!

哈哈哈哈!”

顾洁一脸的嘲笑,拉着顾永安扬长而去。

只留下顾婉秋母女二人,面面相觑。

“女儿,这是怎么回事,长实集团竟然被卖了,现在常远不在了,你说你大伯不会改变主意,不让你当总经理了吧?

程琳的话音还没落下,顾永康那厚重低沉的声音,便从办公室传了出来:

“是婉秋到了吧,快进来!”

见到二人,顾永康直接进入主题,皮笑肉不笑道:

“婉秋啊,你刚刚应该也听说了吧,长实集团的董事长已经换人了,长实集团可是我们公司的最大客户,现在对方正处于管理层交替的混乱期,我们需要更有经验,而且对长实集团了解的人,去和对方对接联系,所以你的总经理位子,就先暂时缓一缓。”

“大哥,婉秋的总经理,可是你亲口答应的,而且之前只是说让长实集团还钱就可以了啊?”

顾永康冷冷看了程琳一眼,没有理会她,继续和顾婉秋说道:

“婉秋侄女你放心,大伯我答应过的事情,是不会反悔的,总经理的位置,只要你有能力,早晚都是你的,不过你现在缺少管理经验,还有最重要的履历,所以大伯帮你都计划好了,从今天起你就担任我们公司旗下,那个文悦公司的总经理吧,在那里锻炼几年,做出成绩之后,大伯再把你调回总部!”

“好了,任命书我都已经下达了,婉秋你就快去上任吧!”

不给两人任何辩解或者拒绝的机会,顾永康直接将二人“请”

出办公室。

母女两人完全傻眼了!

文悦公司,是顾氏集团旗下几家分公司里,规模最小的一个!

说起来,文悦公司还和顾婉秋有些渊源,因为这家分公司,就是顾永文担任总经理时期创办的,不过在他被贬职后,文悦公司就接近荒废,如今只剩下了五六个人而已,基本上都是各个部门不要的人,才被丢到那个“垃圾堆”

里。

那里要人没人,要钱没钱,根本不可能做出任何成绩!

文悦公司总经理?

呵呵,虽然挂了一个“总经理”

的头衔,听起来好听,可还不如在总部的随便一个部门主管有权利!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