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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菜团,他要吃掉两个,才感觉有一点点饱腹的感觉,还剩下最后一个,那是准备给这两天捡来的一条狗的食物。
多莱这几天感觉自己像是疯了一样,自己都快吃不饱,快要饿死,居然还有心情同情一只狗。
不过也是奇怪,多莱第一眼看到那条狗的时候,就感觉心里有份奇怪的情愫,就是要养他,就是要他活下去,哪怕一天只让它吃一顿,也要让他活下去。
活下去才有希望,这是父亲生前经常说的话。
多莱住在多蒙城的贫民窟,距离城门口不远,进入城门,就能看到大道左边,成片成片的低矮破旧甚至是破烂的房子。
这里就是著名的贫民窟,地面上随处可见的是垃圾,污水,泥垢,一副脏兮兮的样子。
这里没有人管,到处都是吃不饱的贫民,就连小偷都很少来这里。
在临近大道的位置,一排排过去,随处可见站在门口搔首弄姿的女子,这些女人姿容一般,但是却很好养活,往往一晚上才五个铜板,非常的便宜。
那些女子经常也向多莱伸出白白的大腿,可是多莱看都不看一眼,他自己况且都吃不饱,更不用说去救济别人,只能在门口看看,过个眼瘾。
回到家门口,推开门,一条灰黄黑三个条纹的狗从门里欢快的钻出来,添了添多莱的手,尾巴摇的起飞,多莱顺手将菜团丢给他。
“奥多,去吃吧。”
他给这条狗名字起名叫奥多,心理还是挺兴奋的,不知道奥多听到这话会是什么表情。
奥多看了一眼菜团,似乎是犹豫了一下,然后一口叼起,一瘸一拐的向房间走去,一边摆着屁股走,一边尾巴摇的欢实。
房间很昏暗,没有灯,趁着感觉走到自己的床前,多莱直接躺下,只感觉到一股困倦袭上心头,不到一秒钟,一阵阵鼾声响起。
不多时,奥多一撅一拐的从角落走过来,它这次没有摇尾巴,眼神当中充满审视和凝重,望着沉睡中的奥多,狗脸上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想不到,我地狱魔犬巴尔居然是靠几个菜团活下来的,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啊,这小子一天才吃这么点,还要分我一点,真是让本魔犬感动,算了,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吧,等恢复了一成实力再走,这小子倒是与我有缘,倒是可以给点好处。”
地狱魔犬转过头,看了看房间的四周,摇了摇头。
一个小房间,一张床,家里一件能用的家具都没有,这就是多莱的家,而且还时不时的有小偷光顾,也是难为这孩子。
在这里住了几天,虽然有些不舒服,但是奥多觉得,自己还不能走,还是欠这孩子点什么。
也是,没有那几个破菜团,自己恐怕也活不下来。
他有些懊恼起来,如果不是那个贱人,自己怎么可能会败给三尾狐,还差点身死,真是该死,怎么会犯这种低级失误,如果不是多莱将自己捡回来,恐怕就真的是死了。
一想到这件事情,地狱魔犬的狗脸上便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看到熟睡的多莱,地狱猎犬奥多张开口,喷出一道五彩的光芒,向多莱的脑子飞去。
这道光芒很小,只有拇指大小,碰到多莱的额头之后,很快消失不见。
…
多莱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天都做同一个梦,他在梦里,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穿着奇怪衣服的绅士,举手投足间都能使用一种火焰,烧死他能看到的每一个邪恶的生物,这种感觉很强奇妙,但是也很强大。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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