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姨,你到底有多少钱?”
等到众人走后,秦渊终于忍不住对着叶云曼问道。
在军队呆了六年,秦渊对钱基本没什么概念,毕竟吃的穿的都不用自己出钱,他的身上也几乎从来没带过钱,如今叶云曼挥手就扔出一百万,倒是引起了秦渊的好奇心。
“怎么,你问这些来干嘛?”
叶云曼不解问道。
“因为我身上没钱啊,如果你有很多钱的话,那我就不用出钱挣钱了,以后吃你的住你的就可以。”
秦渊理所当然说道,脸上还带着一丝嬉笑。
或许在军队呆的时间久了,秦渊对生活根本没有太大的要求,每天只要有饭吃,有地方睡觉就足够了,如果叶云曼真的有很多钱的话,他真的不打算出去外面找工作挣钱,至少暂时不会有这个想法。
叶云曼听后一愣,然后总算是反应过来,娇嗔说道:“就你那点出息,怎么,你这是变相地想要老娘保养你这个小白脸?”
秦渊无所谓摇摇头,笑着说道:“如果你肯包养我的话,当小白脸也不错,反正我的要求也不高。”
叶云曼突然不说话,就这么瞪着眼睛从头到脚打量秦渊一遍,这才说道:“滚蛋,长得又不白还学人家当小白脸,再说了老娘包养小白脸还能满足老娘的需求,你能干什么?”
说着,叶云曼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秦渊,眼眸中透露出的妩媚让秦渊的防线瞬间崩溃。
狠狠地吞了一口唾沫,秦渊拍了拍胸脯,想也没想就说道:“小白脸能干什么,我就能干什么。”
为了能蹭吃蹭喝,秦渊算是豁出去了,而且最主要的是,秦渊真的想以后都跟叶云曼吃一起住一起。
“咯咯,小混蛋开始会耍流氓了,不过想占老娘的便宜,没门,老娘的小白脸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好了,我真的饿了,我们出去吃饭吧。”
叶云曼揉了揉肚子说道,看来她的确是饿了,不然肯定会继续调戏秦渊。
好吧,小白脸一时半会肯定是当不成了,秦渊郁闷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这时叶云曼突然张开修长的双臂向着秦渊。
“你这是想干嘛?”
秦渊显然没能理解叶云曼这动作到底是什么意思。
叶云曼难得俏皮一笑,眼底藏着一丝狡黠意味说道:“当然是抱我出去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脚受伤了。”
秦渊撇了一眼叶云曼的脚,经过他的按摩和冰敷之后,已然没什么大碍,走路是肯定没问题的,显然叶云曼是故意想让他抱她出去。
“我可以说不么?”
秦渊为难说道,倒不是他不乐意,而是觉得这样不合适。
“当然不行,你不是想当我的小白脸么,现在是考核期,如果伺候我舒服了,说不定很快就能让你转正,快一点,人家的手好酸。”
叶云曼笑嘻嘻说道,全然不像似一个快要三十岁的女人,俨然就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在自己男朋友面前撒娇。
看着叶云曼挥舞着一双洁白无瑕的手臂,秦渊终于还是抵抗不住诱惑,伸出双手一把将她从棉椅上抱了起来。
“这才乖嘛。”
叶云曼抿嘴笑道,用一根手指轻轻一点秦渊的鼻子,动作十分暧昧,惹得一旁赵国强等人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他们还是第一次这样温柔俏皮的叶云曼。
叶云曼很轻,轻到秦渊以为自己抱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团松软的棉花,一股沁人的馨香扑鼻而来,秦渊赶紧压制内心某种蠢蠢欲动的心思,横抱着叶云曼大步朝着门外走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