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9章 指婚(第5页)

杨真真颔首说了声“好”

,她起身走下御座,缓步来到柳梦龙的面前。

柳梦龙跪在地上,汗涔涔而下,只觉得一种极淡的熏香环绕自己的四周,明黄的龙袍近在咫尺,上面所绣的金龙在大殿的烛光下闪着幽微的光芒,他不敢抬头,皇帝本来与他而言,只是遥不可及的梦幻一般的存在。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哪一个读书人没有做过“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的美梦呢?而如今梦想仿佛已经成真,琼林赴宴、光耀门楣,更没有想到的是,天子垂青,竟要择他为婿。

只是,此时此刻,柳梦龙心中除了惶惑不安,竟没有一丝一毫的高兴。

闵柔帝姬只是一个看不真切的影子,却即将要成为他的妻子,他一介书生,着实是三生有幸。

混混沌沌之中,他听到皇帝冰冷的声音说道:“柳梦龙,听旨。”

柳梦龙一个激灵,慌忙俯身叩首,只听皇帝继续说道:“朕将闵柔帝姬许配于你,择日完婚。”

柳梦龙犹似在梦中,还未开口,却不知是哪个在身后喊了一声“恭喜皇上,皇上圣明”

,霎时,殿中所有的人闻声跪倒,山呼万岁,齐声道“恭喜皇上!

贺喜皇上!”

柳梦龙如梦初醒,随之叩首谢恩。

众人又给太后道贺,给大院君道贺,一时间,溢美之词充斥于耳,无不是锦上添花的阿谀奉承。

刘太后仿佛极为高兴,又一连赏了许多朝中重臣。

贺喜声中,右司承梁孟甫出列,朗声道:“启禀陛下,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今日闵柔帝姬出阁,当召回皇长子,为帝姬送嫁。”

此言一出,殿中霎时安静了下来。

岷王杨玲珑目不转睛地看着梁孟甫,冷声道:“梁大人,杨琼乃是被逐的罪人,如何能重回燕京?”

梁孟甫道:“今日太后大寿,天下骨肉无不团聚。

帝姬出嫁,按礼制,当由长兄送嫁。

宣皇长子入京乃是彰显陛下的仁德,亦更显皇家的兄妹情深。

否则,只怕于礼不合,被世人诟病,让皇室蒙羞。”

杨真真沉吟道:“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她微微一笑,“不错,理当由长兄送嫁。”

刘太后面色一沉:“皇帝,只是戴罪之身,岂可入宫?”

杨真真道:“璇玑出嫁,自然大赦天下。

况且长兄送嫁,乃天经地义之事。

召子修回宫而已,母后难道不想孙儿么?”

刘太后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面上的怒意未消,道:“皇帝,你今日是真心给哀家来贺寿的么?”

杨真真的唇边泛起一丝冷笑:“母后觉得呢?今日朕为母后贺寿,不免想到自己的儿女。

念我出腹之子,岂有不怜惜之意?朕意已决,还望母后不要再插手朝堂之事。”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