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三老爷(第4页)

我早先在南城置下了一座宅院,一直空着,现如今只有几个下人打理。

便让你母亲搬去那座宅子里住着吧。”

萧御没想到如此轻易便解决了一件困扰他多时的难题,方三老爷虽然看上去年轻,却似乎很能当得了方家的主,完全是一副家主的口气来安排此事。

萧御忙道谢,方三老爷抬手止住他,接着道:“现在那里是有些冷清,但如今方家准备在京城扎下根来,年后族人便会迁至城中,到时候那座宅子便不够住了。

我正准备将那宅子周围的几座院子也买下来,趁着族人未迁之前将几座宅子打通修整一番,建成一座大宅院,供族人所居。

如今我与那几座宅院的主人都谈拢了价格,只是现如今官府那边有些关节越发难以打通,迟迟办不下地契。

我听说你的未婚夫是元王府世子?”

原来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还真是不过放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人脉资源哪,萧御被自己这个三舅舅的生意人本色震惊了,实在是与他那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美貌画风太不一致,导致他连未婚夫三个字都忽略了。

“外甥若能请得谢世子从中斡旋一番,必定事半功倍。”

方三老爷道,“若说用银子答谢谢世子,未免是对世子的不敬。

若是谢世子以后有用得着方家的地方,方家愿为世子效微末之劳。”

这话说得好听,萧御在脑子里绕了两圈才明白过来。

什么效微末之劳,这就是要来京城发展,先找个靠山嘛。

他这个三舅舅眼光倒是挺好,要是能靠上谢世子,凭谢世子的人品和能力,那简直就是抱上了一条金大腿。

方三老爷将一盏茶推到萧御面前,笑道:“外甥意下如何?”

萧御忙点头道:“我会去跟世子说的。”

方家是他的外祖家,自然比别人都值得信任。

如果能给谢景修和方家搭上线,多半是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

两人的会面在方三老爷极有效率的谈话节奏之下很快就结束了,方三老爷留萧御吃了午饭,才招来伙计送他回去,自己又回到桌案后面摆了摆算盘,开始噼里啪啦地算起帐册来。

在方三老爷的安排下,方氏很快搬进了方家的宅子。

萧御陪着方氏住了两天,凤云飞便派了马车过来,接他回凤府,“待嫁”

方氏泪水涟涟地看着萧御上了马车。

也多亏这两天萧御开解了她许多,让她觉得儿子嫁给谢世子其实是一条极好的出路,方氏才终于没有那么内疚和恐慌了。

只是此时看着儿子的背影,她心里竟然真的有一种把孩子嫁出去的依依不舍。

等她下次再见到自己儿子的时候,他就不只只她的儿子了,还是那谢家的“儿媳”

了……

方氏想着那种情景,又是觉得荒唐又是觉得怅然,哭得简直停不下来。

方家的下人围着她好一通劝说,又是说大姑娘嫁到王府去是去享福的,又是说将来生了孩子她就可以抱到外孙了。

不说还好,越说方氏越觉得想哭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