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魏可晋倚在门边,目光落在身影单薄的女人身上,从进门到现在,她一直握着床上的老人手不放。
时母实在看不下去,走到魏可晋身边,悄声道:“去劝劝她吧,这么熬下去伤身子,你们就在附近开间房先休息,不急着自己开车回家。”
魏可晋再三衡量下,说道:“那我先带她回去休息,晚上过来替妈的班。”
时母拒绝:“你们想来看外公就来,不需要你们守夜,我和你们舅舅他们说好了,我们和护工轮班。”
魏可晋:“舅舅们也忙,我们做小辈的没什么事可以过来。”
时母:“其他都行,这件事就不要和妈争了。”
她望着床上脸色苍白的父亲,苦涩笑笑:“我们做子女的陪他的时间少,现在就让我们多点时间陪他吧。”
这些年兄弟姐妹都忙着工作,一年回家的次数一把手都能数过来,如今老爷子卧病在床,医生也说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们便决定轮流给老爷子守夜看护。
“好。”
魏可晋说,“我和漾漾先回去休息,晚上再过来看外公。”
时母点头:“去吧,你也劝劝她。”
女儿从小就得她父亲的疼爱,出事住院,肯定不好受。
魏可晋走过去,从背后握着她的双肩,俯身在她耳边轻声道:“我们先回去休息一会,给外公也安静睡会,晚上再过来好不好?”
泱泱低头没说话,不愿放开外公的手。
见她眼底猩红,眼泪在打转,扯过一张纸巾给她擦拭,拍了拍她肩头,温声说:“走吧。”
然后接过外公的手,放到被子里,扶着她站起来。
坐太久,站起来时脑子一阵空白,眩晕难受,往前趔趄一步,魏可晋眼疾手快地抱住她。
时母担忧走过来,扶着她问:“怎么了?没事吧?”
泱泱摇头:“我没事,妈你不用担心。”
时母哪能不担心:“就在医院,去找医生看会!”
泱泱不想节外生枝,脑力不够用,也扯不出什么理由。
旁边的魏可晋帮说:“她可能没吃早餐有些低血糖,吃点东西就好了。”
时母想想也是,嘴上还是忍不住数落几句:“你这个孩子平日都不注意些,身体坏了可怎么办。”
魏可晋怕泱泱心生不耐烦,忙打断:“漾漾现在作息好多了,妈你多虑了。”
“我先带她回去,妈你留步就好。”
说完搂着她出门,不让时母再有说话的机会。
泱泱是真的使不上力,靠着他走往楼梯间。
站在楼梯里,她仰头望着他下颚线,缩了缩身子:“谢谢你啊。”
魏可晋:“不用,应该的。”
泱泱:“哪有这么多应该的。”
“说谢谢你就受着吧。”
如果一路上不是有魏可晋,她可能从家到医院就要崩溃了。
电梯停在下,涌进一堆人。
现在是早餐店开门的时候,陪护的家属一般会出来买早餐。
一层一层下来,整个电梯挤满人。
魏可晋被挤在角落,泱泱就在他怀里,挪动的位置都没有。
或许是因为他的怀抱在冷天特别的暖,人一旦暖便容易犯困,泱泱感觉到疲惫感来袭,靠在他颈窝合上眼。
女人躲进他的风衣里,纤细的胳膊环着他腰身,听到下面传来微弱的声音,他垂眸看她。
她说:“我眯一会儿,到了叫我。”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