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然后,他们的话题不知道怎么就转到了十八般武器,不断说着什么刀最锋利,什么剑最好用……
杏儿与夏妙歌的贴身婢女早就远远避开了,湛清更是不需要他时连个影子都不会露面,这样一来,亭中除了魏谨言和莫清绝在自说自话,夏妙歌和徐九微就完全成了两个木桩。
徐九微倒是无所谓,她一手托腮趴在石桌上,正盯着几只攀上石桌的蚂蚁,看它们将桌上的糕点碎屑搬运走,兀自打发时间。
可怜夏妙歌,作为一本书的女主角,邀请两个男配角来答谢,居然从头到尾被冷落,孤零零坐在那,既不敢开口打断魏谨言和莫清绝,又不知如何插上话。
眼角的余光瞧见夏妙歌满脸无措的模样,再看看旁边两个又不知道谈论什么去了的两人,徐九微都不忍直视了。
什么叫榆木疙瘩?这两个就是。
什么叫不解风情?这两个就是。
面对这般美人居然还全程无视人家,简直暴殄天物,再这样下去,别说培养感情,夏妙歌恐怕都要把他们列入往来的黑名单了!
没忘记今天拉着魏谨言过来的目的,徐九微立即以拳抵在唇边,用力咳嗽几声打断那两人:“咳咳咳……”
桌前三人同时抬起头。
莫清绝是说得兴起突然被打断了话有些怔愣,夏妙歌是仍在发呆,魏谨言则长眉微蹙,轻声道:“阿九,是否哪里不舒服了?”
说着作势就要过来探看,徐九微连忙偏过头,连连摇头。
“没有。
我很好。”
她看一眼夏妙歌,继续道:“我是看夏小姐独自一人无聊得紧,两位殿下可不要冷落了佳人。”
没料到话题突然转到自己身上,夏妙歌怔了怔,随即慌忙开口:“不妨事。
两位殿下自便即可,我……我没什么。”
“说得也是。”
指尖轻轻弹了弹酒杯,魏谨言唇边浮起一丝清浅的笑,他提议道:“我早已听闻夏小姐的琴艺乃帝都一绝,不知今日可有幸欣赏。”
夏妙歌来的时候带上了琴,显然也有些这个意思。
“是啊,夏小姐可不要推辞哦。”
徐九微心中给魏谨言鼓掌,暗叹他果然对女主有意。
连莫清绝这会儿都难得没有冒出来打脸美人,沉吟片刻,道:“经常听夏太傅在说自家女儿琴艺多么好,我还从未听过呢。”
说着目光移到了夏妙歌的身上。
见几人注意力都到了自己这边,夏妙歌俏脸微红,没有推辞,颔首道:“那妙歌便献丑了。”
美人弹琴,君子就当舞剑匹配,这样下来绝对会加深感情,徐九微看到凉亭一角放着一柄宝剑,不用想也知道是莫清绝的,有意让魏谨言参与:“三殿下不是喜爱在弹琴时舞剑么,不如……”
话音未落,魏谨言握着酒杯的手一顿,徐九微就感觉到脖子后方一阵凉意袭来。
徐九微赶忙收声,装作自己什么都没说。
真是奇怪,她根本看不见他的眼睛,结果每次他带着警告意味看过来时,她都不自觉产生一种惊悸。
慢悠悠收回目光,魏谨言对莫清绝笑道:“这个提议甚好。
不过我的眼睛不便,不如由二皇兄代替,你方才不是说最近刚习得一套新的剑法么。”
眼睛不便……
亏他好意思说出这种借口!
徐九微暗暗磨牙。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