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晚上回到家里,刚放学的阿油已经被老舅逼迫开始继续打铁了,不过他已经开始了他的独特反抗方式。
他穿着电光紫的宽吊带裙子在那里打铁。
老舅从窗口看见一个大海参穿着闪电紫小裙子在那里动来动去,忍不住喊“你能不能把那衣服脱了,看得我直眼晕。”
阿油说“让我脱了也行,今晚不打铁了,我就脱。”
老舅立刻说“那你穿着吧,我不看你了,作业是必须要完成的。”
阿油哼哼两声,在那里叮叮当当敲了几下,揉揉他的螳螂夹子手,一直看着奥格下班回家的方向,等着他的奥格爸爸回家管他。
奥格这是白天管着一个想当个男人的春来,晚上回家还要管一个不爱写作业的傻海参。
阿油一看到他回来了立刻蹦蹦跳跳的过来,小声的央求着奥格帮他打铁,他想和春来一起玩。
奥格当然不会真的替他把作业全部都完成,但是他也不会像老舅那样拔苗助长,他只说“你先把今晚的作业完成一半,我再来帮你。”
阿油说“为什么啊?你都帮我做了不行吗?”
奥格一本正经的找了个借口“我全帮你做的话,局长能看出来。”
阿油嘟囔着,“对,他看出来的话,又会说我了。”
他垂着头继续敲打起来,不断的叮嘱奥格,“那等我完成一半,你一定要来帮我啊。”
奥格点点头,到晚上掐着时间点出来,帮累得不行的阿油继续完成他的作业。
跟阿油累得半死才完成一半不一样,奥格好像做任何事情都是游刃有余的,他观察了阿油的技法,尽量用阿油的手法帮着敲打了几分钟,剩下的作业就全完成了。
阿油捧着自己的打铁作业高兴的回家给老舅看,老舅当然看出来这是奥格帮忙做的,前半部阿油做的马马虎虎的,后半部奥格敲打的这几下无论是从力度还是对火候的掌握都非常精准。
他们武器制造师这个行业,学习技能比如下锤子的角度、力度什么的其实还算是好学的,真正能让大家拉开档次的是制造师对于火候的掌握程度。
在这个机械可以量化生产武器的年代,武器制造师制作的超金属兵器之所以还是这么受到追捧就在这一点上了,真正牛逼的武器制造师能根据手中的武器随时调节温度和力度,可是这些技能绝对不是用说就能传授出来的,这是经验和天分才能学会的东西。
像奥格这种,虽然不是先天具有优势的飞灯族人,但是他的天分已经十分惊人了,起码比作为扬克家族继承人的阿油要强多了。
老舅看着穿着闪电紫裙子高高兴兴跑出去的阿油,有点上火,难道他们家的传家手艺真的要在他这一代断了传承吗?
他掏出手中的小锤子,将阿油交上来的匕首又捶打了几下,明天再给阿油吧,也不知道那个纳克人小子能不能看懂?
这边的老舅内心忧心忡忡,那边冲出去玩的阿油快乐极了,跑到春来那里找她玩,却看见春来痴迷的玩养成游戏呢。
阿油只见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春来面前一边唱歌一边跳舞,声音甜美,舞蹈可爱,他还以为春来这是在看电视里的歌舞节目呢。
结果全息女孩表演完之后,春来变出来一盘全息美食递给女孩当做奖励,女孩特别高兴,跑到春来身边抱住她的大腿,大眼睛眨啊眨的看着春来,娇声娇气的说“谢谢老公。”
阿油……
春来跟阿油说“说起来,你以后也得管我□□来哥。”
阿油……
我还是回家打铁去吧我。
今天的阿春怎么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