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厌青和她的关系她虽然瞒着媒体,但并没有刻意隐瞒学校领导。
毕竟她儿子在这所学校读书,她总要提前打声招呼。
校领导乐呵呵的说“我们特地把您和令公子的节目排在一起,他表演后就是您的节目。”
他们正说着话,后排传来一阵杂声,一个人弯着腰正悄悄摸到中间。
“不好意思,让一下……不好意思,挤挤……我的座位在中间,麻烦让让。”
那声音实在耳熟,陆慈回头一看,只见费劲挤到后排正中的人,正是俞跃。
俞跃已经换下了之前演出用的西服,换上了一件胸口印着校徽的帽衫,看着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几岁。
两人四目相对。
新仇旧恨唰唰唰涌上心头。
俞跃“……”
陆慈“……”
俞跃手里还拿着一个工作人员发的小扇子,他心虚的拿起小扇子挡住自己的脸。
陆慈冷笑“别挡了。”
俞跃“啊……哈哈,陆女士,好巧哦。”
校领导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好奇“小俞,你认识陆女士?”
俞跃表情纯真“怎么可能不认识?陆慈老师可是金曲歌后,我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他特意强调“从小听到大”
,果然陆慈的表情又难看了两分。
陆慈说“刚听院长介绍,小俞同学是全校闻名的优秀学生代表,品学兼优,品德高尚。
现在一见,果然是个了不起的年轻beta。”
他们离得近了,陆慈可以清楚闻到俞跃身上的绿茶味信息素――她用脚都猜的出来,这味道绝对是他的好儿子留下来的!
他俩刚刚在后台,究竟做了什么?
如果让愉悦知道她脑袋里在想什么,肯定要击鼓鸣冤了――他们能做什么?只不过是离得近了些,所以陆厌青的味道才会留在他身上。
陆慈“呵呵。”
俞跃“呵呵。”
谁还不会呵呵了。
俞跃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刚巧就在陆慈身后。
本来俞跃还有些别扭,但坐都坐了,众目睽睽之下,陆慈难道还能管他要钱吗?
俞跃把心揣回去,踏踏实实地坐在位子上,开开心心的看接下来的节目。
要说现在的新生还挺厉害的,节目五花八门,有唱歌的,有跳舞的,甚至还有上台表演快板的。
死阔以内――
当街舞社团从舞台上离开后,主持人面带微笑报出了接下来的节目――“接下来的节目大家期待已久,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来自艺术学院的大提琴独奏,演奏者陆厌青。”
其实根本不用主持人说,当表演者的名字报出来后,观众席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陆厌青虽然才入学一个多月,但早因为他出众的外貌,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
在学校论坛的非官方投票中,陆厌青的人气扶摇直上,如果现在开启校草投票的话,估计他会以压倒性的优势坐上第一名的宝座。
俞跃坐在人群中,与有荣焉的挺起了胸膛。
大幕拉开,黑暗之中,只有一束灯光从天而降,落在舞台中央。
在光圈之内,身穿黑色礼服的少年端坐在椅子上,他一手怀抱大提琴,一手持弓,长睫低垂,表情沉静而温柔。
陆厌青是天生为镜头而生的人,舞台左右的摄像机追逐着他,让他的侧脸特写出现在身后的大屏幕上。
观众席里赫然一静,唯有手机镜头的闪光灯汇聚成星星点点的光。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