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依依你别再没事找事了行不行?”
莫晨这会儿被她们气得满脸通红。
“她打我,你竟然拉偏架,姓莫的,你还说你心里没有她!”
李依依一边嗷嗷叫嚷着一边抬脚就在莫晨的脚上踩了一下。
她进来时没换鞋,高跟鞋踩在莫晨的脚背上,疼是他一激灵。
本能地,他松开了她。
就在李依依冲过去准备再次跟安小暖撕打的时侯,莫晨抱脚跳着在她身后喊了一句:“今天你要是敢再打她一下,就永远别进我家这个门!”
李依依扬起的手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停滞在半空中,大约有三二秒钟,她才缓缓放下手,慢慢的转过身来:“行!
姓莫的,你居然这么对我,为了那个贱人你竟然这么对我——”
歇斯底里的喊叫声里,李依依张牙舞爪的冲向了莫晨。
莫晨一伸手便牢牢捏紧了她的手腕子:“我的耐心是有限的,别挑战我的底线。”
说话间他把手轻轻往前一怼,李依依便摔在了地上。
李依依像要吃人似的死死盯了莫晨两眼,紧紧绷着小脸从地毯上爬起来:“行,姓莫的,你有种。
还有你,安小暖,你们给我等着,我跟你们没完!”
李依依怒不可遏的走了,安小暖满是愧疚的瞅了瞅一脸无奈的莫晨后伸手把地上的衣服跟破电话捡了起来:“对不起,莫先生,实在是对不起,我没想到不仅把你的电话摔坏了,而且把事情会变成了这个样子。”
“不关你的事。”
莫晨一边说一边一瘸一拐的奔向了沙发。
“你的脚怎么样?我帮你看看吧?”
安小暖才抬步,莫晨便回了话:“不用了,你去忙你的吧。”
他不想让她看,更不想让她帮忙,是想证明李依依说的不对,自已跟她安小暖不过只是最普通不过的雇佣关系,别的什么都没有,就是刚才,自已也不是故意在拉偏架,只是觉得李依依太不讲理了,才情不自禁的拽住了她。
对,这一刻,莫晨就是这么想的。
“那个.....李小姐好像是误会了什么,.要不我先不过来了,休息一个月,或者两月,等你们关系缓和好了,我再......”
坐在沙发上的莫晨没等她把话说完,一边脱袜子一边回了句:“没必要。”
安小暖瞥了一眼他那泛青的脚背没出声。
人家说不用自已管了,没必要惹人嫌。
“这衣服,一会儿我拿出去送干洗店,这电话.....虽然我很想赔给你,不管怎么说它也是在我手里摔坏的,但是我真的很惭愧。”
安小暖把手里的破电话看了又看。
“我听说送外卖其实挺赚钱的。”
莫晨一边把袜子穿上一边低着头问。
“嗯,还可以吧。”
安小暖轻轻点了下头。
“也没见你穿什么戴什么,怎么那么缺钱呢?”
莫晨说这话时指了一下边上的实木雕花椅,示意她坐一会儿。
“反正就是一个打扫卫生的,穿什么都一样,对了,我去饭厅收拾碗筷,不打扰你了。”
安小暖转身才走两步,莫晨在身后又开了腔:“从海边回来也有一段时间了,打赌欠人家那顿饭摇光说一定要我们两个一起请,哪天你有时间我们把债还了吧。”
喜欢暖暖晨光轻轻摇请大家收藏:()暖暖晨光轻轻摇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