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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疯狂地挖了许多金盏花,喂给那些濒临死亡的病患吃。
不到十日,这些人居然都痊愈了。
本想着已经好了,就干脆下山与家人团聚好了。
可当时的县丞不仅把这些病患的名字从县志的花名册删除了,还把他们的房屋土地分给了别人,让有钱人更有钱。
这一做法激起了这些人的愤怒,集体涌下山冲进了县衙,直接杀了县丞和不少富户及有钱人,又带着他们的金银珠宝以及自己的一部分家人又回了金盏山。
因为朝廷得知这件事情后,立刻派兵去围剿他们。
但金盏山因其地形独特,无法两边夹击,只能正面进攻。
但这些人都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根本不害怕生死之事,与来围剿的官兵发生了极为惨烈的冲突。
最终,朝廷也禁受不起这样大的损失,所以就撤兵了。
这些人心知自己也不可能再回归平淡的生活,倒不如就占了金盏山,自成为一个领地过日子好了。
他们就以救命恩人金大刀做了首领,在山中开荒种地,然后抢劫路过的富商,偶尔再杀人放火之类的事情也做一做。
这种占山为王的草寇,随着金大刀的名气越发的臭起来。
金大刀没有读过书,完全是靠自己的狠劲,用拳头活下来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这份“狠绝”
角色,他也的确也没干过太多的好事。
幸好,这人还没有起了造反的心,等到月炽接任大月国皇帝一职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捣乱。
不过,他们烧杀劫掠过于频繁,特别是十几年前还抢劫了官银。
肖不修就带着人马去了一次,也是杀得浑身血红,但却因为地势险恶,居然没有拿下这个地方。
虽然金大刀也是受了重伤,但活了下来。
后来的这些年,他还是挺收敛的,小打小闹地抢劫一些有钱人和过路的富商,没有闹出太多的乱子。
所以,皇上也就先这么放着。
就像是疥疮一块,去掉吧,挺麻烦的。
不去掉吧,留在眼前看着恶心。
现在的金盏山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大部分客商也都不愿意从那里走,因此,隐炉县还是挺穷的,出了窑厂鸡,也没有什么好吃的了。
窑厂鸡这个名字也是挺难听的,其实就是用大芭蕉叶把腌制好的小鸡仔裹好,再糊满了泥巴丢进窑炉里十二个时辰,等到取出去来的时候,敲碎黑乎乎干巴巴的泥土,撕掉干枯的芭蕉叶,就能够得到一份汁水鲜美肉质鲜嫩的美味鸡了。
“金盏山的土质很好,出了不少好的瓷器。
那边的窑炉也很多,能够做的好吃的窑厂鸡也挺多的,妹妹要是去了,不妨多吃几只,回头有机会就告诉姐姐一声,姐姐有空也会去的。”
小老板一边说一边咂吧着口水,看来应该再来一盘猪头肉才好了。
“金盏山的瓷器这边似乎不多呀?”
既然这么好的瓷器,居然皇家没有用上,也有些奇怪。
我在宫里的时候,用的也都是大月国各地品质最好的东西。
“隐炉县县丞肯定是想把金盏瓷器上供的,但是就单单是要把瓷器运下山,就必须有金大刀的令牌,这事情必然是太复杂了。”
小老板这盘猪头肉吃得也是痛快的,都不去招呼南来北往的客人了。
“再说了,物以稀为贵,你想想,这金盏瓷器这么精贵,那要是卖一套也是不少钱的,他除了抢劫之外,也不能一辈子抢劫,总是要做点什么,才能让他寨子里的人都活得好一些吧。”
有道理,我点点头。
“不过吧,这个金大刀也真是挺恶心的,他儿子更恶心。”
猪头肉吃完了,也吃不下什么了,只剩下喝茶溜缝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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