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主角靠过去,读取他的信息包。
兰博万的信息包显示了从进入地下、四处探索直到回到地面的所有视觉内容。
主角透过信息包,看见地下巢**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尸横遍野,而是空无一蚁。
「东杨城」变成了一座空城、鬼城。
空荡荡的地下城市里,各处的隧道和巢室都有在雨水中被损毁的迹象。
但是这种损毁不是被水浸泡而损毁的,而是大雨中泥土渗水造成的。
也就是说,「东杨城」不是被洪水摧毁的,但是至少在上次大雨之前就已经变成了空城,没有尽职的工蚁再去修补那些破损之处。
等到另外两支小队也上来以后,确认了没有危险的主角带着随从们亲自下到了地下。
随着主角越走越深,他闻出了巢穴里有股淡淡的不一样的气味。
这些气味是混合的,有些是蚂蚁死后残留的油酸气味,有的是大头蚁王国的专属气味,有的是「东杨城」的气味,还有一些是主角之前从没闻到过的气味。
主角耐心搜寻每一个巢室,没有一只蚂蚁的身影,连一具尸体都没有。
所有的粮仓、育婴室、孵卵室都是空的,一根毛也没有留下。
联想到空气中的气味,主角在猜想:「东杨城」是不是被敌人袭击了?还是由于凶手的存在而爆发内战了?主角猜不出来。
只知道胜利者将整座城市都给搬走了。
胜利的应该是敌人或者凶手,不然王国的守卫者不会随意的放弃这座副巢。
那他们会搬到哪里去呢?会不会就在这附近?这和老王的死、滚的遇袭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关联?
主角一个头有两个大,本来以为之前的那些疑团,在自己回到「东杨城」以后能够迎刃而解。
谁想到这现在已经变成一座空城,所有的嫌疑人都已经不在了,真相突然间难以寻觅,而更多的谜团却接踵而至。
趁着还是白天,主角先命令滚指挥十支小队将「东杨城」附近仔细搜寻一遍,即便发现了同巢穴气味的蚂蚁也要小心戒备。
在探索「东杨城」里隐藏的秘密之前,主角必须先把自己的军团安置下来。
首先这支队伍没有携带军粮,除了主角那点给自己准备的坚果。
原先计划是到了「东杨城」以后可以食用城里的存粮的,但是现在粮仓里都空了。
好在蚂蚁们好几天吃一顿也没事,地面上食物也多,明天再开始收集食物也来得及。
主角先命令军团其他成员先进入「东杨城」内部,将隧道和巢室好好修葺一番。
主角则亲自带着一部分护卫,小心的将三顶轿子里的火种暂时倾倒在巢穴靠近出入口的一处大巢室,并且运来了大量干枯树枝,将小小的火堆生了起来。
将火堆安置在靠近出口的地方是为了方便通风,主角可不想在睡梦中不明不白的被一氧化碳给毒死。
不过靠近出口的巢穴如果遇上下雨的话很容易渗水把火堆给浇灭,所以只是权宜之计。
只有像主巢那样,将火堆安置在安全又防水的地下深处,才能保证火的安全。
不过在地下生火又需要设计和建造既能排烟通气、又能防止雨水流入的烟道,主角没有仔细看过主巢烟道的构造,只能靠自己来重新进行设计。
而主角希望设计出来的火堆所处的燃烧室,还需要能够实现一些其他功能,这就对设计和施工提出了很大挑战。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