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8章 见首不见尾(第2页)

螳螂反应神速,它立刻丢下了手中的食物,张开翅膀一个滑跃先跳出了蚂蚁们的包围圈。

只见它轻轻一蹬腿,腿上咬着的蚂蚁就被踢飞了。

随后这只螳螂用大刀上的倒刺和前足顶端的跗足将一只狠狠咬住自己腹部的兵蚁给勾了下来,大刀迅速合拢将这只兵蚁给腰斩。

螳螂注意到自己柔软的草绿色腹部上的软壳都被咬破了一点,露出底下的肌肉。

这只螳螂被这个伤势激怒了。

此时的蚂蚁们由于视力较差,在螳螂飞远后失去了目标,只能和没头苍蝇一样乱窜着搜寻。

只有雄蚁视力较好,他看见了不远处正在舔舐伤口的螳螂,正准备一只只的把属下集结起来的时候,却看见螳螂突然有了动作。

简单舔舐了一下腹部的伤口,这只螳螂再度张开并震动背部的翅膀,飞上了半空,然后猛地飞扑进两米开外的蚂蚁狩猎队里。

就像主角曾经遭遇过的强力扑击一样,在这来自空中的巨大冲击力作用下,整个小队被冲击的四处飞散,最中间的一只工蚁倒霉的被螳螂踩在了中间一对节肢之下,这只螳螂大刀垂下去,将这只工蚁給斩首了。

在狩猎小队围上来之前,这只螳螂再度振翅飞上了半空,落在了高处的一片草叶上,嘲弄的看向这群只会在地上爬的小蚂蚁。

随后这只螳螂又发动了几次一扑即走的袭击,一共杀死了包括雄蚁在内的六只蚂蚁,才心满意足的抓起吃了半截的黄粉虫扬长而去。

听完这些蚂蚁的描述,主角感到这只螳螂的确不是普通的蚂蚁能够匹敌的。

论个头、力量和敏捷,螳螂都远超单个蚂蚁,而飞行能力又可以让他避开蚂蚁们最有效的围攻战术。

如果说一次碰见螳螂那是巧合,而主角知道的这已经是螳螂第二次出现在「东杨城」附近了,这边可能是螳螂的势力范围。

那么很有必要采取一些对策,不然少量蚂蚁遇见螳螂后,连逃跑或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从两次遭遇螳螂的情况来看,这只螳螂在有其他食物(比如黄粉虫)的情况下,并不会主动去捕食蚂蚁,毕竟蚂蚁的肉太少了。

但是在饥饿的时候,这只螳螂也吃蚂蚁。

如果遇上蚂蚁攻击,被激怒的螳螂也会大开杀戒。

综合以上信息,那么普通的蚂蚁们最好的应对办法是祈祷螳螂吃饱喝足,并在螳螂抢夺蚂蚁猎物的时候果断放弃。

但是主角并不想这么做,「东杨城」也需要大量食物,和螳螂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

而且,也不能天天赌运气,万一哪天螳螂饿了主动来袭击蚂蚁呢?

必须要找到对付这只螳螂的办法,主角心想。

在指挥属下们将死去同伴的残尸收集起来以后,主角准备将他们的遗体带回去,在入口附近找地方修一座烈士墓园。

这也是一种仪式性的教育。

但是路上走了一半,又传来一个坏消息——「东杨城」入口旁晒黄粉虫干的石头处被一只螳螂袭击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