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吃饭的时候,顾远彻给奚盼夹着菜,时时刻刻细心照顾她情绪,他一个话题终结者的人竟然没让饭桌上的氛围冷掉。
奚盼心里温暖,再加上顾钟和顾洛星也表现出来接受她,她刚开始还有点拘束,后面就觉得在家里一样。
顾钟了解她的工作,会和她聊些婚纱设计的事,也很支持她去闯荡事业。
奚盼有那么一瞬间的感觉,很庆幸最后选择了顾远彻。
如果当初她选择的是元宏远,那么以她母亲的性格,真要是结婚了,那以后在家的日子必定不得安宁,冲突巨大。
所以大概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
饭后,顾远彻拿了份水果,带奚盼去了楼上他的房间参观参观。
关上门,她就转身抱住了他,露出了小狐狸的本性,他会心一笑,“怎么了?又这么粘人?”
“没,我就是感觉今晚听你父亲说了有关于你的事,越来越喜欢你了……”
他大掌一托,把她抱了起来。
就近是衣柜,他把她按在上面吻着,直等到她的唇更加鲜|红|欲|滴,眨着如水波般的眸子求放过,男人才停下。
“你过分……”
他笑着包住她的小爪子,“这不是想证明一下我也越来越喜欢你么?”
奚盼哼哼一声,从他身上下来,环视一周看着顾远彻的房间,男人带着她参观。
走到书桌前,奚盼看到上面摆放在正中央的,眼前一亮:
“这不是我给你的礼物嘛!”
当时高三她没亲手交给他的,她以为早就被他丢了谁知前段时间才被他发现。
她俯下身认真看着曾经耐心布置过的漂亮小别墅,按下旁边的灯,显得格外温暖。
“哇塞……我怎么以前没发现自己竟然这么有耐心呢!”
她转头看向顾远彻,“你看看我多爱你呀,估计这辈子最耗时的礼物就是这个了。”
他揉了揉她的头,“嗯,所以一定会好好珍藏。”
顾远彻按下旁边另外一个小按钮,就听到奚盼录在里面的声音:“奚盼最喜欢顾远彻啦……”
当事人脸色顿时一红,急忙把它关掉,“喂,好羞耻……”
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录了这样一句话,太中二了QAQ.
顾远彻把她抱着放在桌面上,和她对视间勾起唇畔:“是真的么?”
她愣了下。
反应过来他话中的意思,扬唇——
“是真的呀。”
她最喜欢顾远彻了。
奚盼晃着腿,突然想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高中时候你会注意到我?难道真的是因为我是最黏着你的那一个吗?”
“嗯。”
她佯装生气,就惹得他笑意更甚,“逗你的,最开始的时候应该是我发觉你笑起来很好看,我从没有见过笑容这么自然又干净的女生,当然有的时候也是笑得最傻的。”
奚盼忍不住边笑边捂嘴,“你才傻呢!”
“现在不傻么?”
“那后来呢?”
“后来慢慢了解了盼盼,就忍不住喜欢上了。”
奚盼扬唇歪了歪脑袋,满脸骄傲:“我发觉我魅力也太大了,连顾远彻这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男孩子都能钓得到,还有哪个男孩子不喜欢我?”
他捏住她的下巴,低声反问:“那你希望多少个男生喜欢你?”
“不了,有这一个我都爱不过来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