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4章一堆木头(第2页)

吴六爷听到一半,也是频频点头。

当习卫国说完,吴六爷欣然一笑,“这小哥,的确是个高手,得,五千来的,我五千卖给您,而且我还负责给您装上。”

“得,那我谢谢您。”

交了五千块钱,吴六爷叫人将那一堆的零件放进了大砖头的车上。

与此同时,吴六爷叫了三个木匠师傅,加上他本人,跟习卫国一起上了大砖头的车,他们也想看看那件家具装上后是个什么样子。

大砖头跟他们的感受一样,估计今天习爷又得了件好东西。

卡车,装着那件架子床,使出了集贸市场,很快来到了习卫国住的四合院门口。

下了车,吴六爷安排几个人往院子里搭零件。

习卫国一下车,刚进院子,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跟高欣悦一起走了过来,正是几天没见的卢雯迪。

见到卢雯迪,习卫国明显感觉她又清瘦了一些,不过那股子从内而外的优雅却更浓了一些。

“是您啊。”

习卫国没说话,吴六爷就认出了卢雯迪。

“你们认识?”

习卫国问了吴六爷一句。

“小哥,之前我说有位贼漂亮的姑娘,买走了我一件黄花梨的顶箱大柜,就是这位。”

吴六爷顾客再多,也不能认不出卢雯迪,她太特别,从穿着到气质都能给人留下非常深的印象。

“是你。”

卢雯迪的口语,跟习卫国等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不管任何人,称呼上都是你,而非您。

您这个字,基本上只限于四九城,哪怕以后的几个周边县市划分为——区,也没有这个尊称。

卢雯迪毕竟不是四九城出身,美国出生长大,能说出一番流利的中文,已经实属不易。

吴六爷笑了笑,回头小声问习卫国,“小哥,这二位,那位是尊夫人?”

尊夫人。

说的自然是太太,也就是南方人口中的老婆。

北方人跟南方人的语系不同,在那个时代,北方人没有管自己的爱人叫老婆的,文言文里面都没有,一致的称呼为——媳妇。

“您别误会,都不是。”

习卫国能说什么,高欣悦是死党、哥们儿,至于卢雯迪那最多算是朋友。

“……”

吴六爷有些纳闷,怎么这二位不是您媳妇,可都从您内宅里出来的,虽说建国后都是一夫一妻制,可这也……

“行了,别瞎琢磨。”

李凯越说了吴六爷一句,然后给出了一个评语:“乱着呢。”

这个乱着呢。

可是让吴六爷更加浮想联翩了。

“习卫国。”

这个时候,卢雯迪跟高欣悦走到习卫国等人跟前,“我从吴老板哪里入手了一件儿明代家具,没地方,只好放你这里。”

“太好了。”

习卫国高兴了,自己这里不缺别的,就差家具,“哪呢?”

“后院”

卢雯迪指了指后宅院,习卫国这里可是二进的四合院,也就是两套院子,除了习卫国住的进门的这套院子,后面还有一套。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