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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尹天旷的羽箭在空中飞了大约七八十步的距离,便无力地落在了地上。
众人惊呼起来,只有廿廿一个人依旧笑眯眯的,拍手叫好。
格根塔娜见了,甩了个脸色给廿廿,没好气地问道“这时候你还笑得出来,你盼着你的天哥输呢是不是?”
廿廿撅着小嘴回道“天哥才不会输呢,天哥这样射箭自然有这样射箭的道理。”
碧萧在一旁拉着廿廿的手,颇为担忧地说“廿廿,公子他射箭射成这样是什么道理啊?”
廿廿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天哥肯定不会输的。”
几人正说着,拾箭的蒙古随从拿着尹天旷刚刚射出的箭跑了过来,一脸的惊异。
孛罗见了他的表情心下生疑,问道“怎么回事?”
那人将羽箭高高地举到孛罗王子面前,小心翼翼地说了声“公子请看。”
孛罗王子定睛看去,只见那银光闪闪的箭尖上,竟然钉着一只苍蝇。
那苍蝇血肉模糊,已然死去。
孛罗王子心下骇然。
心想,用弓箭射苍蝇,自己是万万做不到的。
他的心立刻冷了下来,向那随从摆了摆手道“下去吧。
这一局,他赢了。”
孛罗王子哪里知道,尹天旷平日里练暗器功夫时,就专门拿苍蝇练手,此时只不过是将暗器换成了弓箭而已。
但弓箭与暗器又有所不同,速度、重量、力道都十分难以把握。
所以这一局,尹天旷确实赢得实至名归。
星远、素弦、碧萧等人看到尹天旷赢了比赛,都高兴得又蹦又跳。
只有格根塔娜一个人望着笑得正欢的廿廿默默地想道“不论怎样,她始终相信他的天哥,怪不得尹天旷如此爱他。”
想到这里,格根塔娜公主竟觉得有些凄凉。
前两场比赛,尹天旷与孛罗王子一胜一负。
这第三场蒙古摔跤便显得十分关键了。
孛罗王子换了蒙古人摔跤时穿的衣服——“昭达格”
,即钉满了铜钉的牛皮坎肩,腰扎花皮带,头缠红、黄、蓝三色头巾,脚蹬蒙古花皮靴,下身穿着黄色的绸缎裤子,且脖子上还挂着五彩飘带,就似一袭五色的披肩一样。
那是曾经得到过摔跤冠军的荣耀。
尹天旷则依旧穿着白色长袍,配上他英俊的容貌,微风下真似仙人一般。
周围聚满了观战的人群,密密麻麻,人头攒动。
百姓们自然不晓得平日里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孛罗王子,如今为何要与一个书生模样的汉人比武。
他们只知道孛罗王子号称草原上最强大的人,却从未见识过究竟如何强大。
今日见到他骑马、射鹰,当真是无比英武威风。
当然,不知内情的百姓们并不知道他们的王子其实输掉了第二场射箭比赛。
如今都围拢在一起期待着再一睹孛罗王子的风采。
蒙古族的摔跤服袒胸不露背,孛罗王子强壮的肌肉将那昭达格绷得紧紧的,手臂上肌肉虬结,两块宽大的胸肌的高高地耸起,腹部的八块肌肉线条分明,黢黑的体毛一直从小腹延伸到胸口。
蒙古人以肉为食,平日里又多骑射,因此身体都十分健硕。
孛罗王子古铜色的肌肤上挂着几道明显的疤痕,但那疤痕却为他更增添了几许威严。
孛罗王子按照蒙古人的习俗,胸部微微向前探着,双臂挥舞,双脚轮流跳着,似一只雄鹰般进入摔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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