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0章 非主流(第2页)

秋语还以为就连她的车也应该是绿色的,但是没想到是黑到发光的黑色。

车子的外形相当的炫酷,一看就知道车的主人有几分霸道。

司机也是一位漂亮的女生,帮秋语还有蓝月打开了车门。

里边布置有点奇特,虽然很宽敞,但是就只有一排座位,大概可以坐四个人。

蓝月似乎不想让人做她的对面,搂着秋语的腰就上车了。

只有一排座位,脚也可以伸直,做起来相当的舒服。

“妹妹,喜欢这车吗?告诉我你的名字,这车就送给你了。”

蓝月搂着秋语的腰坐的很近,在秋语耳边说话的热气还有香气秋语都能感觉到。

要是自己是男的的话应该已经顶不住了。

毕竟蓝月应该是有d罩杯的,虽然有些非主流,但是依旧很美丽,这样的姐姐搂着你谁顶得住。

好在小雅也喜欢粘着自己,让她保持了清醒。

“我是秋语,秋天的秋,物语的语。

虽然挺喜欢的,但是车子就不要了。”

“我是蓝月,月亮的月,就是蓝月城的名字,爷爷很喜欢我,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字,背负了这个名号,我也希望我可以当上城主。

蓝月不是蓝月城的城主以后肯定会被嘲笑的。”

秋语内心想到:应该是你自己想多了,谁会因为这个东西嘲笑你,和城同名的人也不少。

对方说了那么多,秋语觉得自己应该也回敬一下,这姐姐真大方,一见面就送车子。

就算没有其他的东西,裸车估计都得上千万了吧。

这蓝家人难道都喜欢第一次见面就送东西撩妹吗,不太理解这种土豪做法。

“我上一份工作是老师,听说蓝月城有很多好玩的,所以就想来这边玩一段时间,另外开个海鲜小店维持一下生活。”

“哈哈,那不需要了,你想玩多久就玩多久吧,吃吃喝喝都记我账上吧。

这是我的副卡每天限额一百万,随便你拿去玩吧。”

“开店什么的太过劳累,皮肤会变差的。

每天陪我解解闷就好了,我包养你吧。”

就也没想到蓝月居然这么直接,要是他还是一个男生的话,肯定立马同意,还生怕富婆反悔。

原本的他就已经读了大学,自然知道富婆有多好。

或者说一年前秋语也会立刻同意,因为蓝月确实很豪爽的样子,还是美丽的大姐姐。

不过他活了20来年,还是第1次被保养,于是秋语鬼使神差的说到:“那先试试三个月吧。”

“真的只要三个月吗?你可以说的再长一点,三个月后姐姐变心的话你恐怕要被抛弃的哦。

要是你现在说一辈子的话,我就会照顾你一辈子,哪怕你年老色衰,不能动弹,这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特权。”

居然要照顾一辈子,这蓝月说的还挺浪漫的。

“就三个月吧,要是我喜欢的话,以后就靠卖海鲜包养你了。”

蓝月听后笑了笑说道:“小语你真有趣,不过我先跟你说清楚了,我可是很会花钱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