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1章(第3页)

任燚闭着眼睛,闻着刺鼻的酒精儿,心里暗骂起宫应弦。

消完毒,宫应弦似乎还没消气:“里面那个人是不是智力有问题,自己工作不顺利找你有什么用。”

任燚无奈道:“他只是想找人说说话,排解一下。”

“凭什么找你。”

“我们是朋友啊。”

宫应弦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怒道:“他、他又脏又臭,你为什么要跟一个又脏又臭的人做朋友。”

任燚皱了皱眉。

他脑海中出现了祁骁涨红浮肿的脸,祁骁平时很开朗,也不是矫情懦弱的性格,在自己面前掉眼泪,是头一遭,不是真的委屈难过,哪个男人愿意把这么狼狈的一面展示给别人。

宫应弦这番话,令他不大舒服,他耐着性子解释道:“他平时不这样,你之前也见过他的,谁还没有个挫折的时候。”

宫应弦没想到任燚会为祁骁说话,顿时气得不轻:“那你就回去陪他吧!”

他转身就走。

“哎!”

任燚赶紧追了上去,他拉住宫应弦的胳膊,“你怎么……”

宫应弦却一把甩开了任燚的手:“别碰我。”

任燚怔了怔。

一开始宫应弦对他也是这么不客气,但那时候他只觉得可气又可笑,如今再被宫应弦嫌弃,他感到分外难受。

他勉强一笑,调侃道:“哎哟,你不会吃醋了吧。”

这句话令宫应弦更加羞恼:“我只觉得脏。”

任燚感到心脏被揪了一把,又愤怒又难过,他喜欢宫应弦,可有时候也受不了宫应弦的任性和自我。

他更无法自控地开始想象,如果宫应弦知道他和祁骁的真正关系,如果宫应弦知道他心里抱着怎样的心思,会不会露出更加厌恶的、鄙夷的表情?

一想到这里,任燚就感到呼吸都变得局促,他用力换了一口气,沉声说:“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宫应弦握紧了双拳,转身走了。

回到车里,宫应弦静默地坐了一会儿,突然,面上闪过一丝狰狞,他狠狠锤了一下方向盘,车喇叭发出刺耳地尖叫。

为什么,为什么任燚要有除他以外的朋友?如果任燚是他一个人的,就不会被别人碰触、占用了。

可现实却是他连让任燚远离那个人都没有像样的理由。

他希望任燚只属于他,只属于他,只属于他!

宫应弦走后,任燚返回了自己宿舍,看着桌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饭盒,沮丧地叹了口气。

本来好好的一个晚上,哪怕只是在他宿舍里一起吃冷掉的盒饭,对他来说也跟约会一样美好。

可惜全毁了。

他倒是不怪祁骁,只是祁骁来的时候,确实一身酒臭,他还要去照顾,所以宫应弦才会那么生气吧。

他一点都不想跟宫应弦闹别扭,他珍惜现在朝夕相处、和乐融融的时光,只是今晚宫应弦那么生气,不知道又要多久不理他了。

任燚一头栽倒在床上,疲倦地闭上了眼睛,却心烦意乱,辗转难眠。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