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2章 172 番外二(第1页)

第一百七十二章

“今年已经来过金陵了,明年你们不去西湖说不过去吧?”

曾泰然道,“我已经把城区那一片逛遍了,明年等你们来去吃好吃的。”

“西湖省有美食吗?”

“……”

曾泰然沉默了半晌,“有,我们学校附近一家川菜馆挺好吃的。”

“……”

纪时想了想“等你们来京市的话,我带你们去吃食堂。”

“纪时你也太敷衍了吧,你比曾泰然还敷衍!”

“我自己成天闷在学校,哪有空吃东西?”

难得来一趟金陵,纪时除了给小伙伴们带京市特产外,剩下的就全带的专业书了,就算在周伟乐宿舍休息,他洗漱完了还霸占对方的床看了会数学书。

当然,得益于他捧的书,金航这边的舍管阿姨都没拦他,金航这边假期在校和不在校的学生都不少,省内的基本都回家了,但外省的有不少都留在学校,一是趁着假期在金陵玩一玩,二是回去一趟路费不便宜。

在这个一个月零花钱一千块左右的时候,一趟远一点的火车票价就上百,国庆节还不享受学生证优惠,只有寒暑假才享受。

“你也太拼了。”

周伟乐吐槽归吐槽,纪时看书的时候也没打扰他,不仅如此,周伟乐也把自己的英语课本拿出来翻了翻。

他高考英语那关算是过了,但那是补习加上高三这一年全情投入的结果,可到了大学英语还是没放过他,还有四六级。

趁着纪时在,周伟乐把英语课本拿出来,开始练课后的习题。

“我也只有跟你在一块才有心思看书。”

周伟乐摇了摇头,“难道是因为你身上有学霸气质?”

纪时眨眨眼“我认识这么多人,你还是第一个这么说的。”

纪时出去说自己是京大的都没人信,尤其晒了一个军训之后,他脸黑得发亮,就像刚刚焗过油似的。

学霸气质那种东西压根不存在他身上。

周伟乐拆了一袋纪时带的糖葫芦,咬得龇牙咧嘴,纪时带的京市特产也很敷衍,他没时间去买那种很有特色的东西,直接带的稻香村大礼包,里面什么都有,糖葫芦茯苓饼果子之类的,尝起来味道也不是特别好吃,只能算是完成了任务。

不过他的小伙伴们都没有嫌弃他。

他还带了京大的徽章,不过不是给周伟乐他们的,是带给初中的学弟学妹们的,高三那年曾泰然给了他一个金大的徽章,那个徽章真的激励到了纪时,所以他想,京大的徽章对他的学弟学妹们而言或许也是有用的。

至少让他们知道,那里有这么一所学校在,他们有到达那里的可能。

初中的时候纪时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去京市,那是一座庞大而遥远的城市,是这个国家的中心,对于他这个在小镇上成长的孩子来说,那里实在是太远了。

是他根本无法抵达的地方。

但他确确实实去了,所以只要敢想还是有可能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