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瞬间,无论是徐静雯,还是她背后的两个黑铠侍卫,都是眼神一变。
他们看到了,不远处,黑风三煞的三只手,已经被一抹极致的剑光给斩断了。
叶风取走了那三只手上的储物灵戒,装入怀中,然后出声道:“你们的财富,我就夺走了,算是给你们的教训,再敢惹我,下一次斩断你们的,就不是一只手了,而是你们的头颅。”
叶风的声音很平静,众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一声剑鸣,战斗就已经结束了。
“那一剑,好可怕……”
徐静雯这位紫云侯之女,美眸一下子就瞪大了。
而她背后的两个黑铠侍卫,这一刻也是瞳孔猛地一缩。
刚才叶风那一剑,看似平平淡淡,但在这两个武王强者的眼中,却是惊天动地。
“那才是真正的剑道!”
“那不是绚丽的剑,而是杀人的剑!”
两个黑铠侍卫神情严肃,对身旁的徐静雯小声道:“进入剑宗之后,一定和这个白衣少年打好关系,此子剑道之恐怖,骇人听闻,在他这个年纪,实属不可思议。”
“这么厉害?”
徐静雯一张美丽的白皙脸蛋上露出震惊之色。
能够让两个武王强者说出这么赞叹的话,可是十分罕见的。
而此时,叶风清点了一下储物灵戒中的财富,不由眼神露出一丝喜色。
这储物灵戒中的宝物,灵石,灵票等等,还是十分的丰厚的。
显然,黑风三煞这些日子以来,不知道搜刮了多少财富。
但是现在他们的努力,却是全部为叶风做了嫁衣。
“你…你……”
此时黑风三煞,三个人的脸上,都是毫无血色。
他们死死盯着叶风,终于知道他们这一次是真的踢到铁板了。
他们不仅没有掠夺叶风的财富,还成了送财童子。
这个白衣少年的实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强大到让人绝望。
刚才叶风那突然的一剑,他们三人甚至是都没反应过来。
甚至是都不知道叶风什么时候拔的剑,然后他们的手掌都断掉了。
“这种剑道境界,太吓人了!”
黑风三煞吓得不轻,他们一句话也不敢说,灰溜溜的跑掉了。
徐静雯背后的两个黑铠侍卫对望了一眼,纷纷朝着黑风三煞逃走的方向追去。
显然,这是他们诛杀黑风三煞最好的机会了。
“多谢少侠出手对付恶徒!”
两个武王强者路过叶风身旁的时候,都是抱了抱拳,然后快速追去。
显然,此时在两个武王强者的眼中,叶风已经成为那种深不可测的少年强者存在了。
徐静雯走到了叶风的面前,露出绝美的笑容,大大方方伸出手,道:“我叫徐静雯,紫云侯之女,不知道小哥哥叫什么名字,交个朋友呗!”
叶风此时看着面前的徐静雯,微微一笑,伸出手道:“我叫叶风,这一次来到剑宗,是为了加入其中,成为杂役弟子。”
徐静雯美丽的脸蛋上露出一道甜甜的笑容,道:“我叫徐静雯,我爹是紫云侯。”
她还想说些什么,但这个时候,一道声音却是在不远处响起。
“雯雯,找了你这么久,终于找到你了。”
一个身穿蓝衣、气质不凡的年轻男子,从不远处踏步走了过来。
“表哥!”
徐静雯美眸露出一道惊喜,她对叶风介绍道:“这是我表哥,叫做苏尘,是剑宗外宗十大弟子之一哦,很厉害的。”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