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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见面当然愉悦,因为王氏没来,林百亩有王经理招待,王太太提早给元宝预备了西瓜酪、酸梅汤,特意从东安市场买回来的奶油冰淇淋。
“这东西有点凉,我们上年纪的不敢多吃,孩子们都喜欢。
但也不要贪多,解解暑就罢了。”
王氏让丫环端上来,随元宝挑,喜欢吃哪个就吃哪个。
元宝挑了冰淇淋,这西洋吃食他听林行说起过,林行那叫怎么说的,冰冰凉凉有点甜。
这叫冰冰凉凉有点甜吗?入口像牛乳一般一般好不好!
而且,这也不是单纯有点甜,里面还带着果香好不好!
冰淇淋几乎立刻成为元宝心目中最好吃的零食!
元宝把一小碗都吃光了,要不是才第二遭来岳家,他能再吃一碗。
除了平生第一次吃到的冰淇淋,让元宝更加惊喜的是,中午吃饭岳母叫他到里间儿跟老太太一起用,他还见到了未婚妻王臻。
王老太太说,“亲事已经定下了,现在社会跟以前不一样,女子也不必扭扭捏捏总在深闺。”
跟元宝说,“这是阿臻。”
又跟孙女说,“这就是元宝。”
王臻一听到元宝的名儿就想笑,她其实很想问问元宝,怎么他家没给取名儿叫金子,而是叫元宝?
不过,俩人头一回正式见面,彼此都带了些小客气小羞涩。
当然,这也缘于俩人正经望向彼此时,心有灵犀的感触:还真不丑。
王臻是那种白白净净细细瘦瘦的姑娘,眉宇间的确更肖似父亲,虽然是单眼皮,眼睛也不是很大,鼻梁不高不矮,瓜子脸,红嘴唇,五官单拎出来不算一等一的出众,但搭在一起就有种纤细轻袅的气质。
元宝则是那种公认的俊美,他眼睫毛比王臻还长还密,双眸天生含笑,眼尾上挑,正经桃花眼。
元宝还没到恋爱的年纪,他就觉着王臻相貌不错,可以在一起玩儿。
他就问了,“妹妹平时都做什么?”
“上学。”
“上什么学校?几年级了?”
“女子学校。”
“嗯,我听常先生说过,城里学校是分男女的。
女子学校什么样,老师也都是女孩子吗?这跟男校有什么区别啊?”
“课程不太一样。”
“你们都学什么?”
人家俩人就这么自然的交谈起来。
到中午吃饭时竟然就聊的挺熟了,元宝还注意到王臻喜欢吃肉,红烧肉就吃了两块,没肉的素菜基本不动。
元宝想,以后必得想法子多赚些钱,不然媳妇这么爱吃肉,倘是没钱,岂不是连媳妇都养不起了。
不得不说,元宝也是个思虑长远的人哪。
元宝突然有了努力的动力,待下午告辞时,王臻还送了他一条五色缕。
这也是时下风俗,端午要戴的。
王臻说,“这个是我编的,你拿去戴吧。”
元宝收了王臻的礼物,说,“咱们离得远,来往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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