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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赏银的人对着沈魄他们笑,等人走远去又啐了一口骂道:“小气鬼,怎么不给我来一间商铺?!”
沈悦与紫黛皆为习武之人,听力胜过常人不少,自是将那人的话听进耳朵里,他们对视一眼,互相挑挑眉。
沈魄这是,将别人的胃口养大了啊。
连那么大一锭银子都看不上了,就想着要白捡的商铺。
要说皇城里最好的客栈,那也是人尽皆知的,只有张家张办的迎风客栈,这集齐了雅室、棋室、文室及常规客栈所有的栈居的客栈,才能算得上最好两个字。
迎风客栈是第一家附庸风雅的客栈,因此哪怕后面也有客栈模仿,在百姓们的心中却始终越不过迎风客栈去。
而且——曾经那位神女大人,最喜欢的也就是风。
迎风客栈的名字起的好,迎合了百姓心目中的喜好。
这些都是为沈魄他们引路的百姓说的,沈魄听罢却皱起浓眉,就连那双榴黑发亮的大眼睛都染上了几分嫌弃:“我还以为皇城里最好的客栈有多好呢,如今看来还不如我们家的一分。”
沈悦煞有其事的附和:“的确,就是个勉强能歇脚的地方罢了。”
沈听澜只笑不语。
给几人带路的是个男子,闻言偷偷打量沈魄一行人,脸上是陪着笑,可是心中却直放嘀咕,迎风客栈已经是好上好,这群人还看不上,那家底该有多厚?
如此想一想,倒是叫这男子态度越发殷勤起来。
虽然他之前从未听说过这大秦里还有什么大富大贵的外来沈家,但是只要人家有钱,出手大方,就有他的一杯羹。
走了约莫小半柱香的时间,方老三办完了自己的事情追了过来,沈悦接下腰间的钱袋子递给带路的男子,直言不讳:“我们的人来了,就不劳烦兄台继续带路,这里头的东西算我们小小的谢意。”
男子接过沉甸甸的钱袋子,面上难掩失落。
倒不是说沈悦给的报酬少,以往哪个带路的能拿到这么多钱?只是有方老三吃了馅饼在前,他心中的期待也就高了。
沈魄他们却是不管的,说了不要男子带路,沈魄与方老三勾肩搭背的,一齐走了。
方老三走过一段路,回头去看还愣在原地的男子,情绪大起大落。
起的是,上赶着给沈魄献殷勤的多了去了,但是只有他一个人得了一间商铺。
落的是,他至今仍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像一场梦一样。
脚下轻飘飘的,始终落不到实处去。
“老三兄弟,今晚一起喝酒啊,我家几个小辈就没有能喝的,对了你家夫人还有姑娘呢?不如都喊来客栈,我们豪吃豪喝一顿,也就当做是接风洗尘了。”
沈魄这话说得几个小辈直发笑。
紫黛道:“都是别人给自个接风洗尘,哪有自个给自个接风洗尘的呢?”
“那你们就不懂了,接风洗尘那就是个形式,还不是为了吃吃喝喝?”
沈魄昂头挺胸,似乎全天底下的道理都在他这张嘴上。
方老三下意识的想要拒绝,他这个人有些不擅长交际。
心是好的,可是跟别人说话的时候总有些恐惧。
可刚想开口,方老三就想起了自家待嫁的闺女。
闺女出嫁后,若是遇到了什么委屈那定要指靠娘家。
可作为闺女的娘家,他们家有什么呢?不过一间陋室罢了,真要受了委屈,他一个瘦弱书生,别人指不定还不放在眼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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