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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迪拿着弯刀向着四处乱跑的沉沦魔冲去,还好这只沉沦魔速度并不快,再加上原本距离肯迪就不远。
当沉沦魔刚清醒过来,就被肯迪一刀劈在后背,趴倒在地。
接着肯迪踩在沉沦魔身上,将压在地上,对着其脖颈就是一刀,结果了沉沦魔。
“我活下来了!”
身心疲惫的肯迪扑倒在地上,庆幸地呻吟道。
后背上火辣辣的疼,心中一阵阵后怕。
如果再多来一只沉沦魔,那么他就交代到这里了。
如果不是一击必杀杀死了第一只沉沦魔,他肯定要受到三只沉沦魔的围攻。
还好这仅仅是如果,不管怎么说,肯迪活下来了,活下来就有希望。
趴在地上休息了半晌,感觉后背疼痛稍稍减轻了一点,肯迪就站了起来毕竟妹妹还在家里等着。
一想到妹妹,肯迪就感觉一种幸福感从脚底涌向头顶。
肯迪的妹妹今年大概有13岁了,是一个开爱又懂事的孩子,现在正在罗格营地神佑学院学习。
肯迪先去找到他在打斗之初立了大功的背包,背包里装着这半个月来的收获。
肯迪急急忙忙打开背包,把包中的所有物品“哗”
的一下全倒了出来。
地上的东西堆满了东西,不过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大堆垃圾:有了豁口的短刀,生了铁锈的匕首,破碎的帽子,有个拳头大小破洞的布衣,只剩几十根射箭的箭囊……
很难想象肯迪在平原上出生入死半个月就是为了这些破烂。
在包底找到那双蓝色皮靴时,肯迪脸上再次露出狂喜的表情。
虽然明知道皮靴不可能会损坏,但是看到完好的皮靴是,心中还是忍不住了一口气,毕竟这双皮靴关系着他后半生的命运。
将皮靴捧在手心,肯迪对他以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稍稍感慨了一下,肯迪就急急忙忙将所有的“垃圾”
郑重其事的装进背包,更是特意将蓝色皮靴放在包底。
整理好一切,肯迪背起背包向着罗格营地赶去。
不是不想休息,而是不能休息,毕竟拾荒者在外边的生存能力太差,即使小心翼翼也会被杀。
更何况肯迪心里着急着见到妹妹,更是不想带在外边了。
有道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心魂刚定的肯迪担惊受怕的往家赶,但是路上却出奇的平静,一天就走了回程的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的路程,基本上已经出了平原中心,肯迪计算着路程,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剩下三分之二的路程,遇到大群沉沦魔的错可能性已经很小了。
僵尸没有集群的习惯,惹不起可以躲得起,剩下的路程活命几率还是很高的。
夜晚,肯迪担惊受怕的在鲜血荒地上睡了一夜。
一个人在鲜血荒地上宿营时特别危险的,特别是像他这种几乎没有一点自保能力拾荒者,有时晚上睡了一觉第二天就再也起不来了,又或者早晨一醒来就会发出现被一群沉沦魔围了起来。
大多数拾荒者都会呼朋引伴的来到鲜血荒地,一来互相有个照应,二来晚上也可以有个守夜的。
肯迪一个人来鲜血荒地深处碰运气,主要是因为他急需大量金钱,如果跟人组团在鲜血荒地边际拾荒恐怕一个月最多也就分几个金币。
虽然给妹妹交了学费也能勉强度日,但是肯迪恐怕要是一辈子的荒了。
到这鲜血荒地深处拾荒,虽然危险许多,收益也会更高,仅仅一双蓝色靴子恐怕就不止三千,更何况其他物品也能进账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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