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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嗙”
的撞击声混着鞋底摩擦地面的声音在安静的清晨清晰无比。
十七岁的少年,青春正浓,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这个年纪的活力和朝气。
余未莱走进篮球场,站在一旁观望。
余麦用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人,看清是余未莱,理都没有理,继续练习三分球。
10个球不过进了三两个,概率都比这个强,小伙子水平实在不怎么地。
紧接着,又一个失败的投射,篮球撞板,弹落到地面上,一直朝余未莱滚了过来。
她低头,弯腰把球捡了起来。
余麦站在原地,双手放进上衣口袋,一副目中无人又吊儿郎当的姿态。
“我不是苗苗,你不用来讨好我,也讨好不了。”
“讨好你?”
余未莱往前走了走,“对我有什么好处?”
“你不就是怕我在外面口无遮拦的乱说,破坏你的公众形象吗?”
还真不是,以她目前的公众形象还用得着他破坏吗?简直多此一举。
不过,她还是挺想知道,在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眼里她到底是怎样的形象,竟然让他如此不待见。
“你准备乱说什么?”
余麦看向她,眼神毫无感情的冷,“实话实说。
你做过哪些事,还需要别人告诉你吗?”
“嗯。”
余未莱点头,“你告诉我一下。”
余麦一时语塞,闭嘴想了会儿,才扭开头不看她,“没兴趣。”
不是没兴趣,是细想想,她除了习惯性冷脸,对他们不冷不热,脾气不好爱冲动(例如砸电视这件事),好像也没做过什么坏事情。
但他就是觉得她讨厌,追根溯源,这种讨厌是在老爸还在世的时候就存在了,并非近期积累而来的。
他不愿意说,余未莱也没有刨根问底,走了两步站到三分线外,像模像样把球在地上拍了几下,而后双手抱球,伸长手臂,用力朝篮筐抛了过去…
球体在空中划出一道优雅的抛物线,不偏不倚正中筐心,完美的三分球。
已经准备好做嘲讽表情的余麦顿时一脸惊愕。
余未莱懒洋洋地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此时颇有一种世外高人却与世无争的模样,淡淡道:“好好练吧。”
随后,在余麦的注目礼中,优雅的转身离开。
走得远了些,余未莱才不禁低头,不可思议地盯着自己的一双手。
呵,运气真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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