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九十二章 蜕变(第2页)

将天空战车收起后,陨晶进入了银色空间,在她之后,陈越心念一动,也跟了进去,原地就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光脑,在虚空中缓缓漂流着。

吸收了大量银色光辉后,银色空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空间大小瞬间就扩大了无数倍,已经增长到了一个连陈越都难以度量的夸张地步,远远望去,根本就看不到边际。

原本占据了大量地盘的蓝色海洋,在现在的银色空间中,连百分之一都占不到,绝大多数区域,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正在发生着某些变化。

不过,此时的陈越,已经无暇去顾及了,吸收了大量银色光辉后,延迟许久的蜕变排山倒海般涌来,让他难以支撑。

这一路上,如果不是坚强的意志在维持的话,他早就等待不住,在到达此地前就昏睡过去。

目光在银色空间中略略一扫,又在几只使魔的光幕上停了一会,让陈越此时万分迟钝的大脑感到欣慰的时,几只使魔,在吸收了大量银色光辉后,全部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晋升成了高等使魔,光幕上那一栏,也相应的做出了改变,无一例外。

“这,样,就,好……”

放下了心思,陈越将自己如炮弹般投进蓝色海洋后,陷入了深层次的昏迷中。

陨晶则是小心翼翼的飞在了一旁,同时开启了真视之瞳,时刻关注着陈越身体内的变化。

时间飞快流逝。

随着蜕变的进行,大量的衍生之光被陈越吸入。

一个月后,陈越的吸收速度开始加快,身体就像是无底洞一般,吸收着衍生之光的生命气息。

三个月后,吸收速度再次暴增,以陨晶的位置,可以清晰的看到一条条蓝色洪流从海洋各处涌来,被陈越转眼间吸入体内。

半年……

一年后……

被吸干了一半的蓝色海洋重新沉寂下来,原本惶惶不安的雷霆生物们恢复了平静,以它们的简单智慧,显然理解不了这样的变化。

陨晶打开了真视之瞳,发现陈越的身体开始衰老。

她先是一惊,不过很快,就放下心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在试炼之地进行第五次蜕变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情况,也正是那一次,让陈越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

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蜕变,都没有出现类似的情况,不过现在,终于再次出现了。

“这一次蜕变,应该是第十次了。”

扳着小手,陨晶计算着。

第九次蜕变,早在两个月前就完成了,现在进行的,是第十次蜕变。

陈越的身体,先是衰老,所有细胞都在坏死,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半年才结束,随后,庞大至极的生机从陈越的身躯内疯狂涌了出来,立刻在蓝色海洋中掀起了重重波澜。

全新的更强大的细胞,取代了老旧的细胞,在陈越体内快速滋长起来。

无数衍生之光疯狂涌向了陈越,被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吸纳着,海洋的水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也似的减少着。

雷霆生物们立刻骚动起来。

然而,它们根本无法靠近陈越所在的位置,陷入昏迷的陈越,随着蜕变的进行,同时散发出极为恐怖的气息,震慑着这些雷霆生物,让它们不敢轻举妄动。

这样的惊人变化,一直持续了三年。

陈越这边的蓝色海洋,早就被吸干,另一边的海洋,陈越所设下的银色屏障已经被撞开,就连那里的衍生之光,也被陈越吸收掉了大半,只剩下可怜的一小部分。

两边的雷霆生物,已经汇聚在一起,足足九百的数量。

不过,就算如此,它们也不敢靠近并且去阻止陈越,三年的吸收,纳入海量衍生之光的同时,陈越的力量已经增长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哪怕还没有醒转,依然让所有雷霆生物心惊胆战。

终于,在第五年,一切都平静了下来,云淡风轻。

毫无征兆的,手指动弹了下。

紧接着。

平躺在浅浅的蓝色海洋深处的陈越,缓缓睁开了眼睛。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抖音通天庭

我的抖音通天庭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万夫

万夫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