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安世几人面面相觑。
朱棣看着他们的反应,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他顿时又怒了,瞪着这几人,气咻咻地道:“朕就知道你们的德性!
朕不求你们学富五车,但也求你们知道能学几分识文断字的本领吧。
纵是不教你们做读书人,却也学一些四书五经,免得将来教读书人骗吧!”
“胡俨的课程,已是十分宽松了,一个月,也才区区七八堂课而已,你们居然也不去?怎么啦,你们是要反天吗?明日,都给朕去胡俨那报道,若是学无所成,朕定要好好地收拾你们。”
朱棣一顿训话,朱勇低声嘀咕:“那还不如送俺回牢里去呢。”
朱棣脸黑了下来,冷喝道:“你说什么。”
张安世忙在一旁道:“他说陛下圣明,明日我们就去读书,一定要学有所成。”
虽是有气,朱棣觉得好像继续追究也没什么意思,眼下当务之急,还是将那火药包再深入的研究清更为重要。
于是又召了张安世站到自己跟前,板着脸道:“这是你的主意吧?”
张安世尴尬地道:“臣……”
朱棣道:“有什么遮遮掩掩的?”
张安世也只是迟疑了一下,就老老实实地道:“臣觉得这姓沈的人家有问题,臣……”
朱棣虎目阖着,漫不经心地道:“就算有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朕已命有司彻查此事了,不久之后,就会有音信,你这个年龄,还是在学文武艺的时候,不要总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将来朕自有大用。”
张安世如蒙大赦,连忙就道:“臣遵旨。”
朱棣随即便旁若无人一般出了沈庄,直接翻身上马,在众人拥簇之下,摆驾回宫。
…………
次日清早,张安世便老老实实起来了。
朱勇和张軏,还有丘松,三人也已联袂来了。
见这三个家伙身上的不少淤青,走路的姿势也是怪怪的。
张安世大抵知道,这三个家伙只怕回去被揍得不轻呢!
四人这一次是真老实了,乖乖地去了胡俨私设的学堂读书。
那胡俨身为国子监祭酒,最近也听到了种种的传闻,这些日子,他算是心宽体胖,毕竟……自打张安世几个不来之后,从前学堂里发生的各种离奇之事,就统统消失得一干二净了。
今儿大清早的,他愉快地洗漱,用了早膳之后,便脚步轻快地抵达了明伦堂,等待孩子们入学。
胡俨落座,心如止水,手里捧着一部书,却也是怡然自得。
只是这时……他隐隐的听到自己的宅邸之外,传出了嘈杂的声音。
胡俨下意识地就露出不喜之色。
他喜静而不喜闹,尤其是不喜学生们玩闹。
这些勋臣子弟,可以不听课,可以不交布置的作业,甚至逃课,他也绝不会管,唯独不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打闹。
不多时,便见学员三三两两地进来。
胡俨皱眉道:“外头发生了什么事,怎的这样嘈杂?”
一个学员乖乖地道:“恩师,张大哥他们几个来上课了,大家见他们难得来,在学堂外头和他们说笑呢。”
胡俨脸微微一变:“哪一个张大哥?”
“张安世……几个……”
胡俨一听,脸都黑了,居然一下子不淡定了,立即道:“来,来,都来搭把手,去将大门关了,别让那几个进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