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了一声。
朱聿恒在旁看了一眼,见火折的盖子已经歪了,里面的机括全被烧融成了一坨熟铜,那可以纵横转侧而不至于使炭火倾倒的轨道,如今全都成了一团扭曲冻结的铜块。
“不应该啊,这外表只是微微变形,说明它并没有被铁罩砸中。
可若只是火烧的话,是什么火,能让精铜都被烧融,如此威猛?”
楚元知看了一眼,道“你是从铁网罩下面,将它拿出来的。”
阿南愣了一愣,然后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说“可不是么!”
朱聿恒却不懂其中奥秘,目露询问之色。
“普通的火,当然没有这样的威力,但是,”
阿南一指被清理出来的铁网罩,道“盘旋环绕的铁管,里面灌满火油,将这个火折子团团绕住,就相当于一个窑炉,闷烧的中心点会特别灼烫。
工匠在窑炉里可以炼钢炼铁,而正在滚烧的铁罩,要融化一个铜制的火折子,当然也是轻而易举了。”
朱聿恒微微点头,看着她那烧废的火折子,只觉得脑中某一处,似乎想到了很重要的东西,却又抓不到头绪,一时陷入迷茫沉思。
阿南将火折子在手中转了转,有些惋惜地开玩笑道“自从遇见你之后,我真是家财散尽,身无长物了。”
朱聿恒想起了之前她那座在顺天的院落,里面那些布置应该也花费了她治病时光的无数心血吧。
如果他们没有遇见彼此、如果没有那只从火海中飞出的蜻蜓,不知她是否依然在顺天治伤,守着她那些巧夺天工的小玩意;不知他是否跋涉在寻找自己身负之谜的路途上,至今毫无头绪。
火海中的蜻蜓……
这一瞬间的思绪,让他脑中忽然划过一道炽烈的光,如同电光般让他猛然明白过来——
那一夜,如同梦魇般挥之不去的十二根盘龙柱,仰天喷着熊熊烈火,焚烧了三大殿。
三层麻三层灰的巨大金丝楠木柱,遇到寻常的火焰绝不可能燃烧的十八盘鎏金云龙柱,就这样在瞬间起火,烧得朽透彻底。
原来……
他将目光转向阿南,却发现阿南也正看着他,目光相对之时,她问他“怎么了?”
朱聿恒看着她,双唇微动了一下。
若是昨晚,他说不定就将所有一切和盘托出,与她共同探讨了。
但现在,他们之间,已经横亘上了一些更复杂的东西,让他一时竟难以开口。
正在迟疑之际,地窖中忽然传来韦杭之惊喜的声音“找到了!
是这个东西吗?”
一个用油纸包好的长条形东西,从地窖中取出,送到他们面前。
阿南见楚元知点头,便抬手抓过纸包,将外面的油纸一层层剥开,一看之下,不由得皱起了眉。
这油纸层层包裹、又用麻布细细缠好,深埋在地下的,居然是一管竹笛。
约十二寸长的笛子通体金黄,笛孔俱备,笛身的缠丝是金丝,使它通体泛着晦暗的金光。
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竹笛,除了颜色怪异之外,入手也颇沉重,比普通的竹笛要重上许多。
阿南以为是竹笛中间塞着什么东西,便对着笛身看了看,里面却是空无一物。
她看向楚元知,面带询问。
楚元知面带着复杂的神情,凝视着这支笛子,说道“这就是二十一年前,我在徐州驿站拿到的东西。”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