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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出了件大事:
东洲第一世家的小少爷走丢了。
据说,是突发奇想,要试试西洲的极原天雪酿酒什么味道,结果遇上万载一遇的大寒潮,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消息一出,众议哗然。
要论西洲人冬天最怕什么,非寒潮莫属。
这西洲,本就是十二洲中地势最高峻孤寒的一洲,一到冬天千山覆雪万河冰结,刀子风呼呼啦啦,能把城门从初冬封到春中。
而雪潮一下,刀子风就成了白毛风。
白毛风一起,天是白茫的,地是白茫的,天地之间成了雪毯,驭舟之术再高超的修士也不敢在这种天气行舟。
在山谷峰脊上赶路的旅客,冻僵的尸体,过上百八十年都不见得能被人从雪里刨出来。
“前些年,倒不是没人打寒潮里活下来,这小公子,运气好一点,未必就不能活下来。”
小酒肆里,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仇家什么时候能把他们小少爷的尸骨刨出来,一位茶贩子听不下去,插口道,“寒潮没个定数,谁也料不到,大伙儿还是积点德吧。”
他劝得诚恳,其他人却看傻子一样看他。
把他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旁侧有人道:“这位兄台,怕不是没听说过这仇家小少爷?”
见茶贩摇头,那人了然,笑道:“往常从寒潮下逃生的,哪个不是能忍常人不能忍之寒痛的大毅力之辈?可这仇家小少爷,那就是泡蜜罐长大大……黛梅绸知道吧?一尺百金的布。
比大姑娘的脸蛋还滑,人仇少爷硬是穿不了!
太糙!
皮都被磨红了!”
茶贩目瞪口呆:“这、这!”
“这种细皮嫩肉的娇少爷,第一天就得被冻成冰渣,仇家动作快一点,倒还有可能找个全尸。
慢一点的话……”
说话的人一耸肩,“骨头渣都找不到。”
……………………
落单的小少爷还没变成冰渣。
不过也不远了。
雪沙沙沙地从头顶的冰谷缝隙打下来,挤在狭窄裂谷里躲避白毛风的羚羊驯鹿雪狼等动物偶尔抖一下身,把堆高的积雪抖掉。
仇家的小少爷裹了件火红的毛氅,缩在几头巨大的雪狼中间取暖。
小少爷的运气其实很不错。
飞舟被大寒潮冻得坠毁后,先是走狗屎运地被一只有救助雏鸟习性的红凤接住,没直接摔成摊烂泥。
后边虽然被发现不是同族,但大抵是看在他生得小的份上,寻了处雪原上的冰谷把他放下。
堪称“帮人帮到底”
的典范。
换个普通修士,在冰谷中躲一躲,挨一挨,十有八九,能捡回条命。
问题是……
仇家小少爷不属于“普通修士”
的范畴。
他金贵到惊天动地,娇气到无人能敌。
东洲丝织业有个玩笑,说是仇少爷穿了,肤上红痕鲜明的,可以算是上等布料。
红痕浅淡的,可以归入上上等布料,红痕几不可见的,就可以算作极品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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